國中生遭割頸 教團籲檢討曝險少年輔導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不治,國教盟籲加強曝險少年輔導。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不治,國教盟籲加強曝險少年輔導。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林紫馨、袁世鋼/臺北報導】

新北某高中附設國中部日前發生嚴重攻擊事件,一名學生遭彈簧刀割頸,送醫後不治。多個教團27日都發表聲明,其中國教行動聯盟(國教盟)指出,該起事件突顯曝險少年輔導出現問題,並呼籲主管機關應切實檢討目前曝險少年輔導多頭馬車、無法發揮輔導功效的問題。教育部則承諾會立即檢討相關機制及作為。

曝險少年是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行為有觸犯法律之虞,例如沒有正當理由而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的行為,但尚未觸犯刑罰法律(例如施用第四級毒品);以及有從事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但依法還不會處罰的行為。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的曝險少年,往往只在少觀所停留1到3個月,且以評估、觀察為主,完全難以發揮輔導效果。曝險少年往往來自失能家庭,難以適應學校生活,學校缺乏強制力與專業人力,但也不能拒絕曝險少年返校,造成校園安全隱憂,這次新北攻擊事件的主角就是典型例子。

國教盟認為,適時、合理管教是孩子發展、學習正向紀律的必要手段,希望給予學校、教師合理的管教權,避免教職人員動輒得咎,並呼籲政府相關部門落實中介教育,確保輔導發揮功效,再讓曝險少年返校。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侯俊良指出,近年來,各種態樣的「學生攻擊事件」明顯增加,然而教育部所稱教師輔導管教規範,不僅難以讓老師有合理的管教措施,甚至可能反遭學生、家長的投訴,從而成為校園事件中的當事人,甚至因此變成所謂的「不適任教師」。

侯俊良表示,目前學校教育已承載過多責任,相較之下,同樣重要的家庭教育卻日趨式微,有不少師生衝突或校園事件,起因正是父母的疏於陪伴,忽略家長的管教責任與親子教育,而這也絕非透過單向強化學校責任、加重教育人員負擔就能解決的。

全教總呼籲,請教育部正視中小學人力、資源不足,編列處理學生攻擊事件的專任人員以及處理案件所需經費,以處理學生衝突、學生攻擊等事件;請政府相關部們正視家庭教育與家長管教責任,針對學校難以管教的學生,修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由行政機關以行政罰方式強制家長需參與親職教育講習或課與罰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則表示,現行學生攜帶危險物品管理辦法窒礙難行,學校不敢處理違禁品,不能搜查、不能單獨詢問。建議對受保護管束的學生,可訂定比一般學生更嚴格的措施,藉此保護校內其他學生。

針對新北市發生校園安全重大事件,不少教團提出建議及呼籲,教育部回應,會立即檢討現行中介教育後的輔導評估機制、強化校園高關懷對象的輔導措施與管教作為,提升現場執行人力經費等。

此外,教育部表示,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針對搜查、校園安全檢查的限制等規定,教育部會搜集學校執行狀況與問題後,儘速與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法務部等相關部會來檢討研商,落實保護校園學生安全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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