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防制 環境部:近7年改善3成
環境部1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已由2016年之20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至2023年至11月底的13.9微克/立方公尺;中南部地區亦從23.7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至16.4微克/立方公尺,改善幅度皆達三成。
環境部表示,為有效改善空氣品質,推動第一期方案(2020年至2023年)之四大面向27項措施,偕同中央及地方,針對工廠、車輛及營建逸散等全方位進行改善工作,其中,與經濟部自2017年起專案推動國(公)營事業(包含中火、興達、中鋼、台船等)空汙減量,截至今年整體空汙排放量減少超過五成。
此外,臺中電廠及高雄興達等燃煤電廠,除強化提升空氣汙染防制設備防制效率外,並減少燃煤使用量700萬公噸以上,興達電廠原有4部燃煤機組,1號機組已於9月提早除役、2號機組也預計今年底除役,3、4號機組則將於113年底轉為備用機組,於備轉容量率低於8%才啟用,總計臺中電廠及高雄興達電廠的空汙排放量減少了六成以上。
對於交通汙染改善,環境部推動汰除高汙染之老舊車輛,相較於105年,老舊大型柴油車已汰除近五成、達7萬輛之多,96年前的老舊機車則由698萬輛降為266萬輛、減少了62%,同時也劃定各縣市空氣品質維護區63處,因地制宜採取不同的方式管制交通汙染。
環境部分析,除了PM2.5年均濃度下降外,解析2017年至2022年PM2.5中有害重金屬成分呈現大幅下降,例如鉻、砷及鎘分別下降39%、58%及60%,此應與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減煤增氣及有害重金屬排放管制高度關聯。
環境部表示,空品改善涉及大尺度環境背景、社會現況、技術可行性與時間,需多管齊下推動工廠、交通等各面向之減量工作,無法一蹴可幾。目前在第一期方案的改善基礎下,接續研提第二期空汙防制方案(2024至2027年),今年10月已通過國發會審議,正報請行政院核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