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勞長:門檻不放寬
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盼留住優秀的中階技術人力,勞動部長許銘春6日表示,臺灣引入移工已經34年,目前在臺人數已超過75萬人,移工已是不可或缺的勞動力,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推動至今,已經核准2萬1‚351人,目前的門檻不論是薪資、年限條件都恰當,將不會放寬。
勞動部去年4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在臺工作6年以上資深移工且符合薪資條件、技術條件者,及副學士僑外生符合薪資條件、技術條件者,都可由雇主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讓移工能打破在臺工作年限的限制,留在臺灣打拚。
許銘春6日在「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揭牌記者會上致詞表示,臺灣引入移工已經34年,目前在臺人數已超過75萬人,分別在製造業、營造業、照顧業、農林漁牧業等行業,顯示對臺灣來說,移工已是不可或缺的勞動力。
許銘春說,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推出至今年11月底,已經核准2萬1‚351人,其中產業類有8‚447人、社福類有1萬2‚894人,比當初設定預期目標還多。她也在媒體聯訪時說,未來將設定每年新增留用2萬人的目標,希望雇主可以善用這個方案,將優秀人才留在臺灣。
媒體問及,薪資門檻是否會放寬?許銘春說,目前的薪資條件,跟國內的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水平相當;年限部分,也認為要求在臺工作6年,這是一個合理的條件。
依現行規定,轉為中階技術人力的薪資條件,產業類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新臺幣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以上,社福類的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則應達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則應達2.4萬元以上等,另還有技術條件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