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大林蒲遷村 高市祭30萬獎金
高雄市府5日舉行800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說明記者會,市長陳其邁表示,市府以「先造鎮後遷村」的理念、「不增加負擔」的原則辦理,提出無自有住宅者從優安置輔助、拆遷獎勵金最高達25%、加速搬遷獎勵金每屋30萬元等優於先前方案的內容,明年元旦後將啟動意願調查。
行政院4日核定經濟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其中800億元經費專用於大林蒲遷村案。陳其邁表示,遷村經費從2019年的589.81億元再增加210億元,主要為提高地上物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費、放寬土地一坪換一坪資格、提高搬遷期間房租津貼、新增協力造屋方案,以及無自有住宅者安置輔助等費用。
陳其邁指出,除了原本私有住商區土地一坪換一坪承諾不變,建築物重建價格,也爭取到以今年委託六大公會重新評估的價格補償,比第一次說明會公布的價格平均提高約50%。若配合拆遷或自行拆遷,也有最高20%至25%的拆遷獎勵金;願意在啟動後半年內搬遷者,每間房屋還可領取30萬元促進搬遷獎勵金,補助居民長期居住環境不佳的損失。
「政府是以『先造鎮後遷村』理念來辦理大林蒲遷村」,陳其邁說,有先建後遷需求者,市府已規劃相關做法,並搭配由政府主導的「協力造屋」方案,與高雄市建築師公會合作,協助民眾自建房屋;有自建困難的民眾,也可由政府協助代辦代建,讓居民不需要為了興建房屋忙碌奔波,安心建造自己的房屋。
至於是否有明確的遷村期程,高市府副祕書長王啟川說,預定明年元旦過後就會啟動方案選擇及意願調查,會給鄉親足夠時間考慮,等回收到一定比率後,就會全面展開遷村。
民團:居民仍可能負債
大林蒲遷村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黃琨育則認為,市府所提優惠方案對在地居民幫助不大,除了搬遷補助30萬元有比先前談的條件好,重建補助費用仍難以平衡新建房屋價差,居民仍可能因此負債。對於市府元旦後會啟動意願調查,他擔心市府會透過手段,來讓民眾簽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