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的調解 法務部:去年調解結案件達歷史新高
法務部29日表示,去年度,全國鄉鎮市調解的結案件數達13萬3,297件,較110年增加了8,416件,其中調解成立件數10萬9,330件,調解成立比例達82%,創下歷年新高。由此可知,因為社會各界對調解制度的信賴,使得調解委員會解決紛爭之效能與日俱增。因此,法務部也在記者茶敘中邀請三位調解委員分享案例。
法務部表示,近年來隨著民眾法律常識的普及、保護自身權利意識的提升,訴訟案件也隨之增加,民眾積極爭取自己的權利固然值得肯定,但訴訟過程可能耗費時間、勞力及金錢,雙方對於結果未必能夠滿意。
因此,法務部說,民眾的糾紛若符合調解要件時,可以善用各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的資源,免費、便利、隱密、有效的解決糾紛,而且調解過程中雙方能充分對話,互相協商出最大共識。
而法務部也邀請三位調解委員進行案例分享,法務部說,若只顧爭論是非,而忽略當事人心裡的感受,調解恐難竟其功。透過調解委員的引導,雙方得以卸下心防與敵意,回到理性的溝通,進而雙贏。因此,特別感謝調解委員以人為本的調解哲學。
最後,法務部表示,我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重點議題及改革方案包括強化調解、仲裁等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使紛爭能儘早於訴訟外獲得相當程度的解決,以疏減訟源。鄉鎮市調解制度為我國獨特且重要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對於排解民眾紛爭、疏減訟源及促進地方和諧,幫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