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及領隊評量新制 明年3月登場
配合《發展觀光條例》修正,交通部觀光署27日表示,2024年起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新制評量將由觀光署辦理,預計明年3月16、17日舉行第一階段筆試,5月25、26日進行外語導遊人員的第二階段口試;評量的報名簡章及網路報名系統已公告於觀光署網頁,將於12月12日至21日開放報名。
觀光署說明,因應疫後觀光旅遊需求增強,尤其東南亞來臺旅客快速成長,對導遊、領隊人力需求迫切,選才機制實有必要通盤調整。經召開多次產官學座談會凝聚導遊及領隊人員評量制度共識後,完成修訂《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觀光署表示,自2024年起,新制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評量將採「通用制」及「專用制」雙軌併行,盼能透過職能導向、更符合市場實務需求的評量方式,有效篩選出具導領人員專業知識、技能、語言能力且具有熱情的適格人才,大量聚才供給觀光旅行產業。
觀光署指出,凡具高中職畢業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以上的國人均可報名,其中「通用制」評量將比照考選部考試內容辦理,今年7月前已領有考試院導遊或領隊及格證書者,外國語科以外科目可免測,符合觀光署訂定外國語能力認定基準者,可申請免測外國語筆試。
為鼓勵已在旅行業任一定年資、且具帶團意願及執業能力的從業人員投入,提升接待量能,觀光署表示,「專用制」除英語外的外語導遊及領隊人員評量,須由綜合及甲種旅行社推薦現職且年資逾兩年的從業人員報名,但領證者僅得接待推薦旅行社承接團體,若離開原推薦旅行社,執業證即失效。而通過評量的初任導遊、領隊,仍須再經職前訓練合格才核給執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