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輪休新制上路 每賽限一球星休兵
NBA理事會13日通過輪休新制,新賽季各隊每場僅准1名「明星球員」輪休,且以主場優先,若球團違規將面臨至少10萬美元罰款,據統計聯盟有25支球隊、49名球員受影響。
據中央社報導,目前美國職籃NBA的轉播協議將於2024-25球季到期,聯盟近期已開始與電視台進行談判,沒有「星味」的比賽對收視率而言肯定是沉重打擊,因此聯盟打算透過強力規範提升球員對例行賽的參與。
根據新版輪休制度的定義,所謂的「明星球員」是指過去3個球季,曾入選過明星賽或最佳陣容的球員,不過隨著賽季進行,這份名單也會跟著「滾動式修正」,一旦明年2月明星賽結束後,可能會有更多球員進入這份名單。
新版輪休制度僅針對「健康」球員進行規範,傷兵則不受影響,未來除了嚴格規範每場比賽僅能有1名明星球員輪休,且必須隨隊,在全國轉播與季中錦標賽的比賽所有健康的明星球員都必須出賽。
以洛杉磯湖人為例,倘若這場比賽詹姆斯(LeBron James)輪休,那麼戴維斯(Anthony Davis)就必須上場,若首次違反規定球隊將被處以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9萬元)罰款,第2次聯盟就開罰25萬美元,第3次為125萬美元,若超過3次以上,每次違規則重罰100萬美元。
聯盟推動新版輪休制度,主要目的就是要增加球員對於例行賽的參與度,因此未來球員若想爭取年度獎項,將至少得打滿65場例行賽,且每場比賽得登場20分鐘以上才被視為1場出賽,因傷導致賽季報銷的球員則享有「特例」,前提是至少出賽62場,且受傷前參與球隊85%以上例行賽。
聯盟也對老牌明星開放部分特權,在新版輪休制度中明訂,只要開幕戰時年齡超過35歲,或生涯累積出賽達3萬4000分鐘、1000場比賽(例行賽與季後賽合計),可在2連戰中缺席其中一場,並包括全美轉播與季中錦標賽,不過球團得在1週前繳交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