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苗栗營業處澄清 鍾東錦批公館儲能場瞞天過海
苗栗縣長鍾東錦在縣務會議砲轟中油計畫碳封存場、台電儲能場設在苗栗,等看報紙才知道,希望要讓地方知道。同時表示:中央單位在苗栗只要做對的事,縣府會支持。
9日,台電苗營業處澄清有關公館鄉五股村五股一路儲能案場之設置,說明如下:
1、本案申請1.2MW設置地目為乙種工業區,前於110年9月受理、110年11月即核發審查意見書,111年12月業者報竣,112年1月掛表,屬前期申設之案件。
2、得設置儲能案場初期並未對「儲能設備」設置場址予以限制,嗣於111年經濟部能源局召會建議併網型儲能系統開發申請設置之區域為編定工業區、都市計畫工業區(特種、甲種、乙種)、科技產業園區及非都市丁種建築用地內。本處始於併網審查意見書注意事項提醒業者須取得土地主管機關同意文件後方可辦理檢驗接電事宜。
3、苗栗縣政府也於112年5月訂定「苗栗縣都市計劃甲種乙種工業區土地申請設置儲能系統認定為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審查要點」。
4、台電苗栗區營業處依本公司當下「配電級併網型儲能設備併聯審查作業說明」規定,核發審查意見書、辦理外線施工等程序,並依業者取得「參與電力平台函文」等辦理報竣檢驗送電事宜,相關程序符合當時併網規定,特此澄清說明。
5、有關該案引起周邊村民公安疑慮,苗栗縣府已邀集能源局、本公司、消防局、地方機關及儲能業者近日現場會勘 釐清民眾相關疑慮,屆時本處將積極配合辦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