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準公幼敲頭案 涉案師停職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一所準公共化的私立幼兒園遭家長指控,有老師以書本敲頭、以腳踢頭、丟擲書包等不當行為對待學童,家長向市府教育局等相關單位投訴近兩個月卻無下文。教育局證實,該教保服務人員確有不當對待多名幼生等違法行為,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

有家長日前在網路上發文控訴,他的女兒在高雄一所準公托幼兒園被不當體罰,在園方提供當天監視器拍攝到的畫面中,他女兒明確被敲頭,以及多名同學被同一位老師拿書本敲頭、踢頭、丟書包,並以類似藤條狀的物品拍打正在午休的學童,事發後,家長們向社會局、教育局申訴,但近兩個月過去卻仍無結果。

該名家長表示,涉案的老師目前已被開除,由於園方要求請辭而沒拿到資遣費,該名老師向教師協會尋求幫助後,轉而透過調解委員會希望與家長們和解;而園方還「提醒」家長不得上傳任何監視器畫面中的影片至大眾媒體,否則將提告違反《個資法》,不知道身為父母究竟能為孩子爭取到多少人權。

對此,高雄市教育局表示,5月31日接獲通報,教保員疑似在5月25日不當對待幼生,經派員調查,檢視5月24日至26日監視器畫面,並訪談幼生家長及涉案教保員,發現該員確有不當對待多名幼生等違法行為,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最高可對幼兒園及行為人裁罰60萬元;若情節重大,可廢止設立許可、行為人終身停聘。

園方則表示,5月25日當天,有學童回家向家長說頭痛、老師打她的頭,家長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老師確實有動作不合適,但並無踢頭行為;園方已對涉案老師停職處分,並給予資遣費,也依正常的行政程序通報處理。

至於要求不得公布監視器畫面一事,園方解釋,是因為家長翻拍後上傳網路,涉案老師不滿被清楚拍到臉部,認為有違反《個資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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