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密給毒販要求回報 霧峰警偵查小隊長遭羈押、停職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偵辦一起大麻案,發現犯嫌似乎對警方行動瞭若指掌,懷疑內部有人通風報信。檢警暗中調查後,鎖定一名從警近30年的劉姓偵查小隊長涉案,12日發動搜索並將他約談到案,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臺中市警局也依規定予以他停職處分。

霧峰分局2022年7月時破獲一起網路販賣大麻的毒品案,並持續向上溯源,但負責偵辦的小隊發現,跟監蒐證時行動經常受阻,犯嫌似乎都能事先掌握警方行動,懷疑有「內鬼」洩密,因此報請檢方指揮後暗中調查;查出偵查隊劉姓小隊長涉案,專案小組12日下午前往劉員住處、使用車輛及辦公室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檢方12日晚間複訊後,認定劉員涉犯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消息,及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賄賂等罪嫌重大,屬於5年以上重罪,加上他有逃亡、滅證之虞,因此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經法院13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劉員疑似以警方辦案細節、期程為對價,主動要求犯嫌給予回報,至於實際期約多少不法利益仍待檢方釐清。

臺中市警局表示,劉員即刻起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停職,之後將再依偵審結果議處,也會一併處理分局監考人員的行政責任。霧峰分局副分局長謝仁杰說,檢方偵辦此案相當低調,同仁事先都不知情,直到被搜索時都感到很驚訝;分局秉持壯士斷腕、嚴查究辦的精神及整飭警察風紀的決心,勇於面對問題,不掩飾、不庇縱,以維護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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