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墜樓案 母提婚姻無效之訴
擁有5億元房產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由於賴姓高中生生前2小時才剛與地政士助理夏男辦理同性結婚,賴母懷疑夏男是謀財害命,6月1日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法院提起婚姻無效之訴。
夏男於5月4日一早即以「教導處理房產」為由引誘賴男外出,兩人於當天二度前往夏家位於案發大樓10樓平時無人居住的房屋,上午8時45分許首次一起搭電梯上樓拿東西後,夏男改走樓梯回到1樓,並以3千元報酬請大樓清潔人員證婚未果。夏男供稱,因當天忙著找結婚證人而持續使用手機,為保持通話,才會走樓梯避免斷訊。
接著,兩人便於上午9時許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夏男分別在戶政事務所附近的超商和馬路旁,隨機找上兩名年輕人,宣稱他與賴男的同性姻緣不被接受,對方因認同同婚而簽名擔任證婚人,兩人即於9時50分許完成登記結婚。
根據大樓監視器畫面,兩人於上午約10時二度搭乘電梯至10樓;夏男供稱,他於11時8分左右洗完澡後發現賴男已不在屋內。
案發後,賴母懷疑夏男謀財害命,控告他涉殺人罪;而為避免夏男繼承賴男價值5億元的房產,賴母1日赴法院提起婚姻無效之訴。
賴母委任律師表示,《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要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而依過去最高法院判例,證人需「有行為能力」,且為「在場親見而願證明者」,但夏男臨時找來的證婚人,並不符「親見親聞有結婚之意思」。
此外,律師表示,婚姻是雙方有共同經營生活家庭為目的,但夏男結婚動機可能是別有所圖,兩人並無結婚真意,因此主張婚姻無效,已向臺中地方法院具狀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