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員工代墊薪資 余信憲轟帶頭犯法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18日踢爆,桃園市政府要求府內臨時人員代墊勞保費及墊付薪資長達四個月。(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提供)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18日踢爆,桃園市政府要求府內臨時人員代墊勞保費及墊付薪資長達四個月。(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18日踢爆,桃園市政府要求府內臨時人員代墊勞保費及墊付薪資長達四個月,余信憲議員轟,執法機關帶頭犯法,非常可恥。對此,桃園市長張善政答詢時表示,會去了解是否有這種情況,若屬實會馬上改正,他也說,這種情況不該發生,責成市府人事處針對所有局處進行清查;桃園市勞動局長李賢祥也說,情況確實違法,會追查原因。

余信憲指出,桃園市政府轄下的多名專案臨時人員,被迫年中才能領到一到四月的薪水,其中還需代墊勞保費中的「公司負擔額」,余信憲議員表示,這已經明顯違反勞基法

余信憲說,桃園市政府專案臨時人員,今年一到四月都沒領到當月該領的薪資,必須被迫等到五月中,市政府才一次將前面積欠四個月的薪資一次付清,余信憲議員說,市政府這樣等於變相要求員工幫忙政府先代墊薪水長達四個月,這樣做法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在臨時人員勞工保險的部分,依照勞動部規定,政府應該替臨時人員投保勞保,並在勞保費中替員工負擔65%的「公司額」。沒想到,今年一到四月桃園市政府也要求臨時人員去代墊政府應該給付的「公司額」,要等到五月中,桃園市政府才會一次匯還臨時人員,給余信憲議員表示,這已經嚴重違反勞基法。

余信憲說,勞基法內有明確規定,每月工資必須每月按時給付,且不得要求員工代墊薪資,政府在外宣導勞基法已宣導多年,沒想到現在帶頭違法的居然是桃園市政府

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勞工保險是勞工重要的保障,勞動部也明確規定政府機關應該替勞工負擔65%的勞保費,也明文規定不得要求勞工先行代墊

余信憲呼籲,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應該全面清查桃園市政府內還有多少被壓榨的「黑數」,勞動局應該全面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還給勞工一個合法安心的工作環境

余信憲說,張善政市長應該向桃園市政府內的勞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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