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高壓用戶夏月電價5/16啟動 全年平均電價不變

台電強調,今年的夏月時間拉長1個月,因此1月起的非夏月電價已經先調降。(中央社)
台電強調,今年的夏月時間拉長1個月,因此1月起的非夏月電價已經先調降。(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經濟部在去年9月的電價費率審議會上,決議擴大約2.5萬戶高壓用戶,台電在12日表示,這2.5萬高壓用戶,包括:科學園區、百貨旅館業,他們的夏月電價,由原先6月計算,改成本月16日起開始,實施至10月15日,比原先的夏月電價長1個月。

不過,台電強調,今年的夏月時間拉長1個月,因此1月起的非夏月電價已經先調降,全年平均電價並沒有改變不變;而約1,400萬的一般民生用戶則不受影響,按往例於6月1日實施夏月電價。

台電表示,夏月電價為平均電價的一部分,依電價費率審議會核定的平均電價,他們據此規劃電價表,而夏月電價適用費率較高,非夏月期間電價費率較低,但強調維持全年平均電價不變,並非調漲電價。

他們說,由於夏月用電大幅增加,為供應較高的用電需求,夏月電價可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供電成本差異,亦可透過價格方式引導用戶節約用電。

台電說明,受全球暖化影響,氣溫升高帶動用電量攀升。由於夏月尖離峰價差大,可提高節電誘因,透過夏月電價期間擴大,可引導用電大戶調整生產排程,搭配需量反應可使尖峰用電再減少50萬瓩,相當於台中一部機組的發電量。

台電表示,前年起已持續向產業溝通說明,包括:科學園區、百貨旅館業及汽電共生用戶等,9成用戶表示認同或無意見,且企業可透過夏月、非夏月的電價價差,將排程移轉至非夏月,減少電費支出,同時降低尖峰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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