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存底設主權基金? 央行審慎
我國外匯存底達5,611.11億美元、位居全球第四,多名立委連署支持修正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希望設立國家主權基金,並在10日舉行公聽會予以探討。央行總裁楊金龍指出,臺灣國情特殊,宜持有更充裕的外匯存底,以因應資金大量進出的衝擊。
立委吳欣盈、國民黨立委羅明才等64位立委跨黨派提案連署「中央銀行法第20條及第33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中央銀行應提撥外匯儲備總額的一定比例(10%),設立外匯投資基金做為主權財富基金。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10日舉行「中央銀行法第20條及第33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立委吳欣盈認為,央行外匯存底投資較為保守,報酬率只有2.6%。立委羅明才同意上述看法,提到央行就錯過投資黃金價值成長20%的機會。
不過,立委賴士葆的看法較為保留,他認為,目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勞工退休基金、郵政儲金這「四大基金」和國發基金就已經是國家主權基金的形式,「這四大基金委外操作的結果,並不如想像好。」
楊金龍則說,如果以同期間複利計算,外匯存底的投資報酬率是4.34%,比2.6%高許多。至於錯失投資黃金機會的部分,他說,央行從1989年買進黃金,自1989年年初到本年4月底,報酬有4.7%,但黃金波動達15.1%,高於美債的4.6%,且美債同期的報酬率有5.1%,「這樣看來,黃金的波動也不小。」
楊金龍認為,臺灣非國際貨幣基金(IMF)會員國,還是需要有足夠的外匯存底,臺灣之所以能安然度過2020年的疫情、2022年的地緣政治風險與金融市場動盪,還有更早之前的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與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外匯存底都扮演重要角色。
他說,國家主權基金的歷年收益波動性大,未必能穩定增加國庫收入及支應預算支出,而臺灣是否應仿效他國,設立國家主權財富基金,宜由政府整體考量,審慎衡酌。
學界在該公聽會上發表看法,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洪福聲表示,臺灣外匯存底金額約5,600多億美元,這是不是太多,這在文獻和學理上並沒有定論。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周治邦指出,如果主權基金來自外匯存底,他認為中央銀行適合當監管機關,主權基金的經營管理,則應交給專業經理人;清華大學經濟系教授黃朝熙說,不反對主權基金,但要成立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