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工作繁重 教團籲減輕特教師負擔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特殊教育法》將迎來14年大修,本週在立法院已開始逐條審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希望能將特教老師不必要的額外工作去化,還給特教老師教導學生的時間,並呼籲將教學外的「心評工作專任化」、以及「特教評鑑」併入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特教老師所要負擔的工作量是普通教師的好幾倍,除了直接教導特教生外,還要協助特教生融入普通班,做好和普通班老師協同合作的分工。此外,和特教生家長的溝通協助、特教團體協同合作,加上每位學生都務必撰寫的個別教育計畫和課程計畫,特教老師的工作基本上已超量。

全教總表示,以「心評工作專任化」來說,這本就是歐美主要國家的做法,到了臺灣卻變成了特教老師的兼任工作。現況是每位特教老師要負責約6至10位特教生的心評工作,而每位耗費的時間約為2個工作天,所以每到心評工作季,特教老師幾乎有近1個月的工作時間需耗費在心評工作上,影響所及是每天晚上加班,然後拖著疲累的身體到學校教導特教生。這樣的情況不變,受殘害的不僅是特教老師,還會影響特教學生。

至於在特教評鑑方面,全教總副祕書長兼特殊教育委員會主委張旭政指出,特教評鑑除了獨立的評鑑外,還散在校務評鑑、校長辦學績效考評中,因此,所謂4年1次的特教評鑑,實際上是4年出現2至4次,倒楣一點的特教老師在4年中,每年都要「特教評鑑」。既然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都有特教項目,就應該將特教評鑑融入到這些評鑑當中,不應該獨立存在造成教老師的額外負擔。

此外,全教總也呼籲修法納入特殊需求、明定師生比、特教中心設專職人員、擴大特殊教育的參與等,期待立法院能站在把特教老師的時間還給特教生的立場,把特教師不必要的額外工作還給專業心理師或去化掉,以建立健康良好的特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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