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易燃保護嘉園 滅火器瓦斯桶要逆向回收

	電池回收三步驟。(嘉義市政府提供)
電池回收三步驟。(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日常生活的資源回收常識,最要注意的是電池回收,若未落實回收分類,恐存在潛在風險與危害。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市民朋友,廢電池及鋰電池使用完畢需至指定回收處(如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該局辦理的里或社區回收便利站)或交由資源回收車進行集中回收。

	高壓空瓶回收四步驟。 高壓空瓶回收四步驟。(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易導致災害發生的分類物品包含高壓容器、廢電池、鋰電池、滅火器及瓦斯桶等,高壓容器請檢視瓶身是否有火焰標示,如有火焰標示即為高壓容器,包括清潔劑、噴漆、瓦斯罐、防曬噴霧、造型噴霧等,由於含有易燃氣體遇高溫或擠壓易引爆,使用完畢後應至空曠處將內容物排空,且獨立打包並加註「內有高壓空瓶」警示語後交付資源回收車。

鋰電池屬二次電池易短路產生熱,經擠壓、碰撞及撞擊後起火燃燒,且避免在陽光直射及高溫等環境下充電,與其他資源回收物(非電池類)需分開存放再交由指定回收處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滅火器及瓦斯桶用盡後請民眾依逆向回收管道,將物品交付給原購買店家進行回收再利用。

該局呼籲市民朋友,丟棄易燃物品前應再檢查及確認,務必妥善處理並做好回收分類後再交付給資源回收車,以避免災害發生,若未做好垃圾分類,將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處新臺幣1,200元到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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