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代購藥品、防蚊產品 高市府:有限量、勿販售

高市府衛生局提醒,攜帶藥品回國時應遵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規定(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高市府衛生局提醒,攜帶藥品回國時應遵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規定(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今年黃曆新年連續假期長達10天,不少民眾出國旅遊,回國時或有代購藥品的情形。高市府衛生局提醒,攜帶藥品回國時應遵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限量」規定,以免不慎違規受罰或被沒入銷燬,且僅限自用或贈送,禁止私自販售;驅蚊產品等環境用藥也有相關規定。

高市府衛生局指出,如在國外購買藥品回國,每人可攜帶多少藥品入境有明確規範,在一般藥粧店可買到的非處方藥,如EVE止痛藥、妙利散、金肝保精等,每種至多12瓶,且合計不能超過36瓶,中藥製劑亦同;中藥材合計不可超過12種,每種至多1公斤。逾量部分如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領有輸入同意文件,將無法攜帶入境。

高市府衛生局長黃志中提醒,民眾切勿隨意購買販售來路不明或誇大療效的藥品,有診治疾病需要時應找合格醫師,並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的藥品;也勿將藥品當成一般商品任意購買、使用或饋贈親友,且攜帶入境藥品千萬不可販售,以免觸法。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規定(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而在環境用藥部分,高市府環保局表示,國外有許多防蚊、防蟑及防蟲產品因包裝小巧可愛,容易成為民眾攜帶回國贈送親友的伴手禮,提醒民眾攜回的防蚊、防蟑及防蟲產品,僅能供自用或贈送他人,如對外販售遭查獲,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若未經許可而利用航空、海運等方式從國外輸入環境用藥,則可處罰30萬至150萬元。

高市府環保局強調,從國外攜回的防蚊、防蟑及防蟲產品因所含成分及濃度不明,若未經國內主管機關審驗許可且標示不明,除效果不佳外,也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呼籲民眾在選購環境用藥時,一定要確認產品是否清楚標示環保署核准字號,如「環署衛製字」、「環署衛輸字」、「環衛藥防蟲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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