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抗告成功 前南市副議長李文俊收押

臺南市議會民進黨團13日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臺南市議會民進黨團13日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南市議長賄選案,繼首次搜索約談時聲押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獲准後,臺南地院近日又陸續裁定收押前國民黨副議長李文俊密友黃怡萍、前民進黨南市黨部執委林士傑、無黨籍議員黃麗招等3人;而李文俊8日獲交保後檢方也抗告成功,13日將他收押。

自南檢於本月3日發動首波搜索約談起,涉嫌策劃買票的郭再欽率先遭到羈押;而選前傳出林士傑涉嫌恐嚇國民黨議員方一峰時同在車內的黃怡萍,當時以5萬元交保後,在南檢針對賄選案約談後又以20萬元交保,2天後第三度被傳喚即當庭逮捕,南院認為她有串供、滅證的疑慮,7日凌晨裁定將她收押,成為全案被收押的第二人。

隨後,南檢又接著聲押因爬山失聯3天而拘提到案的林士傑,7日晚間獲准收押。而首次被約談時分別以10萬、20萬元交保的無黨議員黃麗招、前副議長李文俊,經檢方補強證據後再次傳喚到案,認定2人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當庭逮捕並聲押。

南院8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將黃麗招收押,但李文俊卻請回;南檢補強事證後對李文俊部分提出抗告,臺南高分院11日撤銷地院原裁定,發回更裁。雖然李文俊始終否認涉案,但他的說詞疑似與其他證人證詞有出入,且檢方也掌握一定證據,南院認為他恐有湮滅及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13日裁定他羈押禁見。

全案目前已羈押5人。而在首波遭聲押中無保請回的圓山國際開發公司總裁楊志強,南檢補強證據後也抗告成功,南高分院已撤銷原裁定,發回南院更裁。

此外,臺南市議會民進黨團13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每位民進黨的代議士都用手中選票選出民進黨所推出議長及副議長人選,這點是無庸置疑的,「有實質過半的事實,何須有買票的動作」,但有特定人士用議長選舉的過程操作抹黑,呼籲外界勿過度政治聯想與揣測;並向黨中央喊話,應尊重黨團民主程序及司法調查,避免另闢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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