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收120億應還稅於民? 盧秀燕:數字有誤

議員林祈烽指出,她的數字都是根據台中市政府總決算報告的主計處說明。(林祈烽議員辦公室提供)
議員林祈烽指出,她的數字都是根據台中市政府總決算報告的主計處說明。(林祈烽議員辦公室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各界檢視中央超過預期稅收應「還稅於民」,經政院拍板普發全民每人六千元。對此,台中市議員林祈烽則揭示中市府去年同樣超徵120億餘元,要求比照中央辦理。盧秀燕9日回應表示,林祈烽的數字有誤,地方財政仍捉襟見肘,中央有意將超徵的700億分配給地方,這是及時雨,市府將配合中央進行規劃。

林祈烽指出,他根據台中市政府主計處統計,台中自108年上任迄今,每年的總預算歲入都有超收的情形,108年決算超收41億7,908萬元、109年超收56億3,686萬元、110年超收22億4,376 萬元,111年度決算尚未公布,但依往年決算,應該也是超收情況,總計過去4年共超收稅金120億多元。

林祈烽指出,市府超收的錢多以稅課收入和罰款及賠償收入居多,其中108年稅課收入超收41億4,311萬餘元,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10億多萬餘元;109年稅課收入超收近43億元,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12億4千多萬元;110年稅課超收12億4千多萬元,罰款及賠償收入超收近13億元。此外,規費收入從108年到110年,超收金額也超過14億多元。

對此,盧秀燕表示,林祈烽所提數字是不正確的,不過,她到時候會跟大家報告;但最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的財政都非常捉襟見肘,跟中央不一樣;聽說中央會有一筆700億下來補貼22個縣市政府,這是一個及時雨非常珍貴不過,還是要等中央方案確定,看到時在使用預算上有沒有什麼規定。

對於林祈烽的質疑,市府則回應,前兩年超徵扣除短差僅餘5億,第三年並無超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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