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續審2電信合併案 頻率議題尚待釐清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各界持續關注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併亞太電信的合併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4日是委員第一次就實質內容進行審查,會中聚焦消費者權益、分析歐洲合併案狀況等,此外,對於頻譜超標等議題NCC也將再與數位部交換意見,經討論後,合併案決議續行審議。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4日的委員會議主要針對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國家安全等五大面向進行實體討論,並針對《電信管理法》有關頻率管理的程序,再與數位部進一步釐清。

翁柏宗表示,頻率管理現在由數位部執掌,數位部去年12月19日有到會說明,後來也有回覆書面意見,但還有相關程序問題要跟數位部釐清,主要是《電信管理法》52條到64條的內容。數位部根據《電信管理法》第52至64條,已在聽證會提到,兩個合併案確實都有超頻問題。

由於此次合併案涉及龐大,翁柏宗提到,電信業者可能是5變4家或是5變3家,如果變成3家,也是全球首例,相關程序必須周延。此外,會議討論如何確保消費者權益,也分析歐洲地區合併案,討論引入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Mobile virtual networkoperator,MVNO)服務是否可以讓消費者更有選擇、避免資費上漲等。

合併案尚未決議,但超標議題又再度引發電信業者隔空交戰,翁柏宗對此表示,尊重電信業者意見,後續時程要看NCC主委陳耀祥排案而定,相關溝通都會盡快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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