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交通文化不尊重他人 學者主張交管社區化
日前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指出,臺灣險象環生的道路交通令人卻步,交通議題再度受各界關注。交通學者指出,臺灣一個嚴重的交通文化是「不夠尊重別人」,若要導正相互不尊重的交通文化,應讓「交通管理社區化」,由下而上的良性循環產生、再慢慢影響他人,說不定可以扭轉現在不安全的交通文化。
臺灣道路交通死傷事故逐年攀升,根據交通部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有27萬1,660件,造成2,293人死亡、36萬零698人受傷,比去年同期增加1萬5,377件(6%)、增加136人死亡(6.3%)、增加2萬零563人受傷(6%)。
不僅如此,臺灣缺乏人行道,甚至被路燈、電箱擋道,行人須與車爭道,臺灣的交通工程設計也以汽車為主,成為交通死傷數難降主因。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日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祭出重罰,若車輛不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也將加重,可處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銷駕照處罰。
透過志工 導正民眾不正確觀念
而提高車輛不禮讓人的罰則,對於行人穿越道的安全有沒有幫助?臺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答案是有、也沒有。駕駛行為並不全是有意識的,很多時候駕駛人的動作都是下意識的反應,而且這極端仰賴視覺信號。
臺灣交通安全協會說明,如果車不讓人的狀況是「看到了人但就是不想停」,那提高罰則是有效的;若車不讓人的狀況是「剛剛哪裡有人?」那提高罰則就是無效的,因為駕駛根本沒有察覺有人,或者察覺有人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臺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實際上行穿線的照度規範欠缺落實和監督,路口的安全彎角設計也欠缺強而有力的規範,隔熱紙的監理規範也遲遲不援引車輛安全型式審驗規則。法律很明確的規範了人民,但始終沒有很明確的規範政府。
消基會交委會召集人李克聰對《大紀元時報》表示,目前臺灣較嚴重的交通文化就是「不夠尊重別人」,國外媒體都已報導臺灣是「行人地獄」,那麼嚴重的惡名,政府應該把這當成一個全民運動,若要洗刷惡名,就必須喚起全民的注意。
李克聰一直主張「交通管理社區化」,李克聰說明,社區是最能夠滲入到民眾的,「如果從社區慢慢能夠做一些交通管理,落實到每個民眾身上,或許改善不安全的交通文化就會變成全民運動。從自身遵守交通規則做起,良性循環產生後,再慢慢影響他人。」
在執法方面,李克聰說,若靠警察或是科技執法,做不到全面及常態性,可以透過社區志工協助社區周遭做交通執法,「但執法目的不是為了要開罰,而是導正不正確的觀念,比如說在社區周遭違規停車,或者是在巷弄中騎車太快,都可以透過社區志工提醒。若透過社區民眾的自覺、自治、相互提醒,說不定可以扭轉臺灣現在不安全的交通文化。」
防範車禍 要找出潛在風險點
為減少交通事故傷亡,各地架設科技執法的儀器數量越來越多,但這是否真能防範車禍事故於未然?臺灣交通安全協會指出,科技執法器材仰賴的核心技術是影像辨識,判斷畫面上的人車是否通過了路上某個不該通過的邊界線,比方說是行穿線、分向線等。
若要客觀的透過影像辨識技術來找到路口的危險潛勢,臺灣交通安全協會提出另一種觀點,是去找「差點失手(nearly miss)」的點。臺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在工業安全領域有個「事故三角」的概念,大概意思是在一件死亡事故的背後,會有10件重傷事故;這10件重傷事故背後,又有30件輕傷事故;30件輕傷事故的背後,還有600件差點失手的案件。
但這個邏輯有一個前提,臺灣交通安全協會說明,預設我們的路口設計都是正確的,當然大家也知道,實際上並不是,實際上我們並沒有一套從路口設計上游就有的安全設計基準,目前臺灣的路口設計,大多僅只是道路的自然交叉點而已,並沒有認真、完整的安全性設計。
臺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差點失手的意思是車禍根本沒發生,當然也都會缺乏科學的紀錄,但如果能找到這些差點失手的事件,就能有確實的方法從根本上削減車禍事故的發生。
臺灣交通安全協會指出,這些差點失手的點,既沒有事故發生,又常與設計不良有關,比起高解析度的清晰畫質,更需要的是高更新率的流暢度。犧牲解析度,衝高頻率的畫格,比較容易在短時間內抓出人車的軌跡,快速判斷潛在的風險點,這也是交通安全與一般治安偵防的觀點比較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