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檢娃娃車 違規者罰鍰伺候
國小、幼稚園剛開學,為維護幼童安全,台北市攔查載送幼童的車輛,稽查項目包含車輛外觀標示完整、是否依限載人數載送,隨車人員都會操作開啟安全門、車用滅火器,駕駛必須是職業駕駛等相關規定。
北市教育局為維護學生及幼童乘車安全,101年1月至8月聯合市府社會局、警察局交通大隊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實施路邊攔檢,共計實施68點次,攔查237輛次交通車,合格車輛209輛,不合格車輛28輛,以超載較多,攔查合格率為88.18%。
本次臨檢共計攔查到5輛幼童專用車,該5輛車都符合幼童專用車車身規格規定。學前教育科長李慧銘表示,路邊臨檢如發現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情形,除交通監理單位依交通監理法規罰鍰外,教育局將同時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處幼兒園負責人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最重可停止招生6個月到1年、停辦1年到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