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Promise》金鐘獎遭取消 《蚵仔麵線》遞補獲獎

第57屆電視金鐘獎增設的主題歌曲獎由范曉萱、許常德(圖)以《良辰吉時》的主題曲《I Promise》獲得,如今被判定不符資格。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第57屆電視金鐘獎增設的主題歌曲獎由范曉萱、許常德(圖)以《良辰吉時》的主題曲《I Promise》獲得,如今被判定不符資格。圖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

針對《良辰吉時》主題曲《I Promise》拿下金鐘主題歌曲獎爭議,文化部1日表示,《I Promise》經原評審小組專業比對歌曲音檔後,確認作品應屬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改版,未符全新創作(包括詞與曲)規定,決議取消得獎資格,並改由《蚵仔麵線》遞補。而影視局於資格審時未能確實把關,除鄭重向參賽單位及各界致歉,並要求影視局切實檢討內部責任。

文化部表示,經影視局重新檢視參賽資料,報名單位確實有填具切結書「確認報名主題歌曲獎之歌曲係專為該戲劇、迷你劇集全新創作之主題歌曲,且係首次使用於該作品中」;於創作理念中則說明作品「原為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為了《良辰吉時》劇集做重新詮釋,置於片頭曲」;影視局於10月24日請報名單位就各界疑義提供說明及佐證資料,報名單位除提供兩首歌曲音檔,並以書面表示,「由原創歌詞作者擷取其已創作完成之部分歌詞與旋律重新編排組合⋯⋯這首改版之歌曲,是專為《良辰吉時》而作」。

評審小組指出,《I Promise》是優異的作品,因此能獲評審小組肯定。經查證比對音檔及歌詞,發現《良辰吉時》主題曲是擷取「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部分,雖有重新編曲及混音,但依專業判斷,此作品應視為「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的改編版本,而非全新創作,不符合金鐘獎獎勵要點,決定取消得獎資格。

評審小組認為,主題歌曲獎為首設獎項,為符鼓勵更多優秀幕後從業人員目的,因此評審小組就入圍作品重新討論及表決,決議由姚小民作詞作曲、琳誼演唱的《俗女養成記2》插曲《蚵仔麵線》,為本屆金鐘獎主題歌曲得獎者,文化部並將擇期辦理公開頒獎儀式。

針對未來主題歌曲獎,評審小組建議,資格審查加邀專業人士協助;獎項則可修正為「最佳原創戲劇歌曲獎」,讓參賽者從獎項名稱即清楚須為全新創作,亦可鼓勵劇集中所有原創戲劇歌曲均能參賽。

文化部表示,查證過程中發現,報名單位曾將歌曲原使用於大甲媽祖遶境主題曲,並根據劇情重新編排情形告知影視局,但影視局於資格審時未落實把關,而產生此憾事。主題歌曲獎雖為首設獎項無往例可循,但影視局未即時釐清及處理,確實有行政疏失。對於造成參賽單位、創作者受輿論影響,以及影響金鐘獎公信,除鄭重表達歉意,已要求影視局確實檢討內部責任,並參考各界意見完善參賽規則及落實資格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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