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平臺席捲8成廣告獲利 紙媒營收腰斬
數位平臺的出現,將新聞閱聽眾目光從電視廣播、新聞網、紙媒等傳統管道吸走,廣告投放也跟隨群眾而轉移,導致新聞媒體的廣告營收一落千丈。新聞業主張跨國數位平臺如Google和Meta(Facebook)等必須為使用新聞付費、將廣告分潤給媒體。
由文化部補助,雜誌商業同業公會、報業商業同業公會,首度共同委託跨校學者進行「數位平臺對出版業新聞體之影響」研究,平面新聞產業調查結果期中報告近期完成。結果顯示,近十年紙媒發行量萎縮五成,人力減少逾兩成,總營收呈現「腰斬」。
臺大新聞所成立「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發布平面新聞產業調查結果報告指出,2021年不看報章雜誌的人口比例超過七成,報紙閱讀不到兩成,網路已成為民眾獲取新聞的主要來源,其中又以Google新聞、Yahoo新聞、LINE,三大新聞整合服務占97.9%;網站導流來源,Google和Facebook去年占了臺灣新聞媒體網站流量的七成。
紙本發行量方面,2011年至2019年,每百戶報紙份數從20份降至約9份,2012年至2021年報紙發行量減少51.2%,受訪的兩家報紙業者總營收從46.5億元降到24.8億元,降幅46.6%。
人員部分,新聞編輯、撰稿與作者及記者,工作機會受影響。從2003年至2020年編輯人數整體減少4%,記者降幅為15.4%,攝影記者大減50.1%。
然而,數位收入仍不足以彌補紙本收入的萎縮,據報告顯示,實體新聞出版營收從1,451萬減至731萬,而廣告量占比也從2010年20%,掉到2020年僅剩不到2%(1.91%),網路廣告則占臺灣媒體總廣告量739億元的2/3(65.3%),而Google、Meta又幾乎囊括臺灣近八成數位廣告獲利。
平臺傾向基金模式挹注新聞業
這是臺灣首度進行紙媒產業調查(期中報告),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指出,結果顯示產業與產值確實受到平臺很大衝擊,平臺與媒體是共生關係,平臺「有責」健全環境讓新聞內容更好,建議媒體「抱團」協商,從政策著手,盡速釐清主責機關。至於平臺端態度則傾向以「基金模式」來挹注新聞業,健全新聞環境與提升內容。
臺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指出,平臺使用新聞內容未付費,新聞媒體又面臨平臺廣告分潤抽成高、廣告交易不透明等問題,臺灣媒體處境堪憂。林照真表示,臺灣媒體如果連生存都有問題,如何可能提供優良新聞內容?臺灣如果沒有好的新聞內容,可能連民主政治都是奢談。
林照真說,如今澳洲、法國已立法成功,要求跨國平臺為使用新聞付費,臺灣必須盡速推動相關立法,近期會積極舉辦公聽會,加強與民眾溝通,並尋求立法院跨黨派支持,擴大各界對媒體產業困境的關注。
學者起草議價案供政院參考
臺灣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草案起草人、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表示,草案目的是促進平臺與媒體達成協議,新聞媒體自提出議價請求,經3個月仍未能與公告之數位平臺經營者達成議價協議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解。草案交行政院參考。對於民間自提議價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認同。
至於法案與相關議題主政單位,行政院還在協調中,學者日前也呼籲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林照真盼「數位部長唐鳳能理解此議題對於臺灣作為華文重要資訊傳遞管道的重要性。」對此,唐鳳表示,跨部會研議具體做法後會對外公布,會協助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展開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