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臺灣政策法 擬軍援臺灣2千億元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14日通過「臺灣政策法案」(Taiwan Policy Act),其內容涵蓋美臺經濟、外交、軍事合作等領域。其中軍事方面,原版本是以「外國軍事融資」(FMF)方式提供臺灣4年45億美元,新版加註為「無償」援助,且第5年再加碼20億美元,等於軍援臺灣65億美元。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14日以17票贊成、5票反對批准了「2022年臺灣政策法案」。這是由民主黨籍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與共和黨籍參議員葛蘭姆(Lindsey Graham)(R-S.C.)共同提案的立法。
根據外媒報導,從本次投票結果顯示,無論是共和黨還是美國總統拜登所屬的民主黨,都對美國改變臺灣政策的立場展現強力支持,該提案也被視為是自1979年《臺灣關係法》後,美國重塑對臺關係最全面的一次。法案後續將送參議院審議。
該法旨在加強美國對臺灣的政策,擴大美國促進臺灣安全的努力,確保區域穩定,阻止中共對臺灣的進一步侵略。該立法還建立廣泛的經濟制裁制度,提高中共對臺灣侵略行徑的代價。
外交領域
提案版本要求國務卿和臺灣啟動談判,將在美國的「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更名為「臺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通過版本將此部分改為「國會意見」,因此不具強制力,是建議性質條文。
提案版本還希望調整美國在臺協會(AIT)處長一職的人事程序,比照駐外大使辦理,須經參議院確認同意,且職稱應改為「代表」(Representative),等於在臺美無正式外交關係下,變相以邦交國同等方式對待臺灣。
對於長期被中共用來在國際組織內排除臺灣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提案強調,決議並未處理臺灣代表權問題,也未含任何攸關臺灣主權的聲明,形同破除中共長年把決議與「一中原則」劃上等號的謬論。
此外,由於謹守「一中政策」,美國不允許臺灣在聯邦機構內展示主權象徵符號,包括中華民國國旗或軍服。但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90天內廢除任何相關內規。
軍事領域
至於軍事方面,提案版本將臺灣指定為「主要非北約盟友」(MNNA);通過版本則調整為在軍備移轉上「以MNNA盟友同等方式對待臺灣」。
根據美國國務院資料顯示,MNNA地位的賦予是美國與當事國關係緊密的「有力象徵」,當事國能獲得軍事、經濟特別待遇,但不含安全承諾。
目前有19國被賦予MNNA地位,包括阿富汗、日本、韓國、菲律賓及泰國等。雖然美國國務院2003財政年度預算授權法案即要求美方用MNNA同等方式對待臺灣,但現在這個法案將正式賦予臺灣這個地位。
此外,原提案版本計劃於2023年到2026年共提供臺灣45億美元(約新臺幣1,410億元)外國軍事融資資金(FMF);通過版本加碼,規劃在2023年到2027年共提供65億美元軍事融資,且註明是無須償還的援助性融資(grant assistance),等同直接軍援。
提案版本原先欲調整「臺灣關係法」中的「提供防禦性武器」條款,擴大到「有利於威懾人民解放軍侵略行為的武器」;通過版本則是調整為在「保持足夠的自衛能力」部分,加入「實行阻止和威懾中國解放軍脅迫和侵略行為的戰略」。
對於嚇阻中共侵略的制裁,法案也大多維持先前版本內容,並將制裁條件更具體化,從原先「大規模升級對臺惡意行徑」文字,改成「大規模升級侵略行徑,包括公開或隱蔽的軍事行動」。
除了提供軍事融資資金外,法案也將修改「臺灣關係法」,授權增賣臺灣有助嚇阻共軍侵略的武器,並優先處理臺灣軍購請求;另外,法案要求美臺建立全面性訓練計畫,內含兵推、軍演,讓美臺得以發展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協助兩方軍隊熟悉彼此,並增進臺灣防衛能力。
制裁中共行動
在外交、軍事兩大項目外,法案還有一項嚇阻中共侵略的制裁行動。法案要求美國總統,若中共大規模升級對臺惡意行徑,且行徑對臺灣治理制度、領土完整性產生重大影響,應制裁中共高層,最高可制裁到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可動用制裁手段包括凍結在美資產、禁止入境、撤銷簽證等。
若任何外國人士或機構重大干預臺灣民主程序,抑或是以破壞臺灣穩定為目標,從事惡意網路行為或穿越臺海中線的軍演,法案也要求總統予以制裁。
經濟、國際參與及文化領域
在其他領域,法案包含近年許多常見友臺條文,包括呼籲美臺洽簽雙邊貿易協定、把臺灣納入由美國主導的「印太經濟架構」(IPEF)、協助臺灣參與國際組織等。
為強化美臺文化連結,擴大美國人民對印太區域的了解,法案也要求國務卿建立「臺灣學人計畫」,送美國政府人員及其他符合資格民眾,赴臺學習華語並進入臺灣政府或民間機構實習,時間最長2年。
不過,即便法案在參議院外委會過關,還須在本屆國會明年1月期滿前通過參、眾兩院,才能遞交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且歷經層層關卡後,法案內容勢必會有所修改,最終與最初版本可能有不小的差異。
臺灣各界回應
對於美參議院外委會通過「臺灣政策法案」,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15日表示,總統府誠摯感謝美國參議院再次展現跨黨派對臺灣的友好與支持。該項法案強化臺美安全合作、深化臺美經貿關係,及提升臺灣國際參與等,有助於多方位促進臺美合作夥伴關係。
張惇涵表示,臺灣的立場向來是「遇到壓力不屈服、得到支持不冒進」。而該項法案還須經過美國參眾兩院的後續討論及審查程序,政府相關單位將持續關注後續進展,並與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維持妥善溝通,持續深化臺美友好關係,並共同維護區域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
對於該法將提供臺灣無償外國軍事融資(FMF),軍事專家呂禮詩表示,這展現對臺灣防衛能力的重視,因為總統蔡英文的第二任期,陸軍採購M1A2及HIMARS,空軍籌獲F-16V,唯獨海軍僅有「短腿」(指射程)魚叉飛彈。
他研判,這是將「濱海戰鬥艦」(Littoral Combat Ship, LCS)移轉臺灣的最佳契機,因為美國無償提供,既不違反國防部在立法院所稱「不採購二手艦」的承諾,也符合海軍規劃明年赴美簽訂「華美水面艦艇初步設計資訊交換附屬協議」的發展。
立委林俊憲表示,法案要求美國對臺無償軍援,他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因為臺灣的國防預算看似很多,但光人員和作業維持費就占超過一半,真正能用於裝備更新的很少,而美國這次軍援金額,換算下來對臺灣而言規模已非常高,是寶貴的及時雨。
他認為,若說《臺灣關係法》定義過去40年的臺美關係,那「臺灣政策法」就是為下個40年的臺美關係打基礎,這就是它的歷史定位,並進一步將關切轉化為實質行動,透過軍援展現不容任何人改變臺海及印太現狀的決心,而允許主權象徵展示,更是讓臺灣地位正常化進了一大步。
林俊憲說,雖然這只是第一步,接下來還有參院、眾院全體表決,最後才送交總統簽署。但協商過程白宮國安顧問蘇利文也有參與,因此可以視為白宮與國會已經取得共識,最終立法成功應是高機率的事。
立委許智傑認為,這個法案非常重要,將是美國最挺臺的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對臺戰略要更明確,不能再走模糊空間,包含三大重點:一、制裁升高敵對情勢的中國官員;二、賦予臺灣「主要非北約盟友」地位;三、臺灣駐美單位改名為「臺灣代表處」,感謝美國跨黨派支持此法,讓臺美邦誼更加深化,也能更有效嚇阻中國對臺灣的威脅。
他強調,國臺辦見不得臺美好,只會在旁邊乾跳腳,從國臺辦的反應就可以知道此法的重要性,美國在臺灣關係法的基礎上,推動臺灣政策法,完全合法也沒有臺獨問題。
立委江啟臣則說,這項法案可看出行政部門的努力協調,讓國會有關主權象徵性意義的條文作出調整,向中共傳遞未變更一中政策的訊息,避免升高美中對抗。他說,法案的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通過與否已非重點,而是國會挺臺的宣示,臺美合作需要的仍是具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