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防局否決恩恩國賠案 侯友宜:尊重判定
新北市2歲男童「恩恩」染疫過世,恩恩父親質疑新北市府延宕就醫,8月16日提出申請,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及衛生局各請求國家賠償新台幣1元。對於新北市消防局國賠小組審議後不同意賠償,新北市長侯友宜4日受訪說,尊重審議委員會判定。
消防局國賠小組2日開會審議認為,法令面與執行面都不符國賠要件,不同意賠償;衛生局也在2日開完國賠審議會議,但未公布內容;市府部分,新北市政府國賠事件處理委員會將於5日開會審議。
侯友宜4日到鶯歌區三鶯大橋視察改建工程防汛整備工作。媒體聯訪時被問到消防局以要件不足、不同意恩恩案國賠,侯友宜回應,尊重審議委員會的判定。
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卓冠廷透過臉書指出,新北市府消防局拒絕恩恩爸理由竟是新北市的防疫期間送醫流程與法令,適用第5類法定傳染病送醫法規,優於緊急醫療救護法,認為119接獲報案後也依「規定」執行沒延誤。結論就是生命危急的恩恩等待救護車,等了整整81分鐘,新北市消防局認為完全沒延誤。
卓冠廷質疑,所謂的「送醫流程與法規」到底是什麼?如果是某個未經法律授權訂定的內規(如派不出車的全國獨創SOP),連法律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都不可牴觸法律,更何況僅僅是未經法律授權的內規,更不可牴觸法律。他呼籲侯友宜,別再用冷血無情來搪塞新北市府應該負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