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安部前副部長 傅政華被控受賄逾5億

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傅政華落馬。(大紀元合成)
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傅政華落馬。(大紀元合成)

【記者李淨/報導】

7月28日,中共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傅政華受賄、徇私枉法一案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傅政華一審被控受賄1.17億餘元。外界指傅政華為「酷吏」,是中共政治迫害的職業打手。

根據檢方指控,傅政華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本人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7億餘元,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檢方說,2014年至2015年,傅政華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對其弟弟傅衛華涉嫌嚴重犯罪問題線索隱瞞不報,致傅衛華長期未被追訴,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華的刑事責任。

不過,法院對受賄部分公開審理,而對徇私枉法部分則不公開審理,理由是「涉及國家祕密」。

去年10月傅政華落馬,今年3月被「雙開」。當時中共官方通報,傅政華的罪名多達十項,包括「從未真正忠誠於中共」,「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枝」等。

在周永康掌管公安部和政法委時期,傅政華曾任中共北京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局長,北京市政法委副書記,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委員、全國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610」辦公室主任,2016年5月起任公安部常務副部長,201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長,2020年5月轉任全國政協閒職。

傅政華被指是中共迫害民眾的職業打手,被外界稱為「狠角色」、「酷吏」。他在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和司法部長期間,大陸人權迫害情況嚴重,「曹順利案」和「709」律師案引發世界關注。

此外,傅政華不僅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成員,也是中共各種迫害罪行的幕後策劃、指揮者,他對發生在其任期內針對法輪功的迫害負有責任,如打壓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實施「敲門行動」等。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今年1月,傅政華的個人背景和迫害法輪功的記錄已被海外法輪功學員舉報給29國政府,要求各國政府對傅政華及其家屬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發簽證、凍結資產。

「610」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於1999年親自下令成立的專職鎮壓、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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