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評之七】26 評中國共產黨的殺人歷史
2. 發動群眾殺人
共產黨不但自己通過專政機器殺人,還「放手發動群眾」殺人。如果說開頭還有一點規章法律的話,待到群眾殺得興起時就毫無節制了。例如「土改運動」中,一個土改委員會就能決定地主分子的生死。
3. 先殺靈魂,再殺肉體
殺人的另一個模式是「先殺靈魂,再殺肉體」。歷史上最殘暴的秦王朝也沒有出現過精神屠殺,而中共卻絕不給人慷慨就義的機會。所謂「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只有低頭認罪才是唯一出路」。一定要讓人放棄自己的思想和信仰,像狗一樣沒有任何尊嚴地去死,否則慷慨赴死的氣概會激勵來者。只有死得卑微而可恥,才達到了中共「教育」後來人的目的。中共現在迫害法輪功極其殘暴的原因就是法輪功把信仰看得重於生命,在無法摧毀他們的尊嚴時,中共便竭盡所能地折磨他們的肉體。
4. 有打有拉地殺人
在殺人的過程中,中共會「胡蘿蔔加大棒」一起用,有打有拉。它從來都是說「打擊一小撮」,或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絕大多數人」永遠是好的,永遠是「教育」的對象。這種教育分為「恐怖」與「溫暖」兩種。「恐怖」,就是讓人看到與共產黨對立絕沒有好下場,對被打擊的人要避而遠之。「溫暖」,就是讓人們看到如果能得到黨的信任,與黨站在一起,不僅安全,還可以得到重用,甚至分吃一點人血饅頭。林彪說「今天一小撮,明天一小撮,加起來就是一大片」,每每那些慶幸躲過了一次運動的人會成為另一次運動的犧牲品。(待續,每週六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