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網易主 朝野籲國安層級應對

時代力量1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以國安層級來面對這問題,若不處理,「明天臺灣就是第二個香港」。(記者常懷仁/攝影)
時代力量1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以國安層級來面對這問題,若不處理,「明天臺灣就是第二個香港」。(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徐翠玲/臺北報導】

臺灣「蘋果新聞網」8日宣布將易主,引發各界擔憂,時代力量1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買家買臺蘋動機薄弱,是否為「假外資、真中資」,且蘋果掌握大量政商名流個資,若被敵人掌握,等於是有了亂臺能力,因此應以國安層級來面對這問題,若不處理,「明天臺灣就是第二個香港」。

日前臺灣蘋果宣布易主,且買家是17Live創辦人潘杰賢及香港商人黃浩。立委陳椒華偕同時代力量成員10日召開「莫讓中資黑手掌控臺灣蘋果新聞網,政府應維繫新聞自由與保障個資安全」記者會。

動機難服眾  買家恐有政治動機

立委陳椒華質疑買家動機,如今媒體在經營上面臨一定程度的困境,香港商人為了賺錢,或與臺灣的情感連結,或服務臺灣社會等原因而收購臺灣蘋果,恐難以服眾。

陳椒華呼籲,中資黑手不透過香港蘋果母公司伸入臺灣,改為直接收購臺灣蘋果,危害更甚於之前的清算盤點資金;臺灣正面臨中共滲透威脅日盛之際,媒體已成中共必爭之地,港人收購臺灣蘋果恐帶有政治動機,政府不應坐視,須審慎因應。

時代力量祕書長白卿芬指出,近年來臺灣產業界、學術界等領域頻遭中資以各種方式滲透,防不勝防,特別是中資假冒僑、外資繞道投資,取得臺灣產業的案例更是屢見不鮮,蘋果新聞網遭「外資」收購,是否又是另一起「假外資、真中資」的案例。

白卿芬認為,俄烏戰爭影響國際局勢甚鉅,更不利於中共的國際形勢,因此中共最佳的做法就是從內部瓦解臺灣,以媒體製造臺灣內部分裂,才能在全球圍堵中共的情勢下,以最便宜方便的策略併吞臺灣。

取得蘋果檔案資料 可左右政商界名人

時代力量臺北市議員參選人林柏勛指出,根據前蘋果員工說法,臺灣蘋果及《壹週刊》掌握大量臺灣名人個資、臺灣政商往來的脈絡明細、投稿者的個資檔案、以及民眾的投訴爆料與私人醜聞等檔案,不管有無匿名、出刊都會被建檔。

林柏勛強調,掌握這些資料,等於是有了左右政治人物、企業家、名人的能力,若落入中共手中,只要爆料出來就能左右臺灣政局發展、掌握臺灣輿論發展,所以將會成為擾亂臺灣安定的工具,且不用耗費任何一顆子彈、飛彈。

前外交官、時代力量臺北市議員參選人劉仕傑指出,若臺蘋經營權移轉,導致爆料者、批評中共者的個資落入境外敵對勢力或其關係緊密者手中,爆料者可能會因被威脅而做出危害國安的行為,批評中共者難逃《港版國安法》魔掌,未來都將生活在恐懼中。

「這個議題大是大非,必須由總統主導的國安會,以國安層級的高度來面對」,劉仕傑強調,臺蘋易主已非單純的投資議題,若仍由投審會、經濟部等部會負責,難以讓人接受,總統出席哥本哈根民主峰會,主題是「面對威權,捍衛民主」,捍衛民主第一步就正視這議題,「今天不面對,明天臺灣就是第二個香港」

臺蘋易主沒送件就宣布 霸王硬上弓

「臺灣是一個有法治的國家」,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強調,蘋果新聞網是港資在臺分公司,經營權變更須經過臺灣法規,先送案到投審會再依規定審查,但蘋果8日聲明後,她徵詢了經濟部商業司和投審會,才發現「根本還沒送案」,然而臺灣蘋果卻不管對內還是對外,都宣布「已經完成交接」。

林楚茵質疑,臺灣蘋果為何如此肯定經營權變更一定會過,臺灣是有法律、有規則的地方,不可能以先發聲明造成「既成事實」或「霸王硬上弓」的方式,來完成這筆交易。

林楚茵拋出另一個疑點,香港蘋果因《港版國安法》受到清算,老闆黎智英正在監獄裡,現在買香港《蘋果日報》的臺灣分公司,真正的買家身分為何?這位買家是到監獄裡跟黎智英談過了嗎?

林楚茵總結,該案涉及個資交易、是否有中資涉入,甚至有國安問題,全世界都在看,是否為「假港資、真中資」,經濟部、國安單位必須查清這筆交易,國安單位須負起把關與監督責任。

經部:交接有完整程序 未收到申請

針對臺灣蘋果宣稱已完成交接,經濟部投審會副執祕呂貞慧告訴《大紀元時報》,已完成交接是它對外的說法,可是後續需依臺灣法令提出、辦理公司變更登記,完成所有程序,才能夠在臺灣營業。臺灣畢竟有臺灣的法令,《公司法》、《兩岸條例》有一整套規定。

呂貞慧提到,私底下做交接應該不行,通常外國分公司變更新的董事會成員,須完成變更登記。她認為,這項交易報紙剛登出來,卻沒有接到申請案也很奇怪。「怎麼會先走媒體放話,照理說應該有正常程序要走。」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劉雅娟對《大紀元時報》表示,涉及商業司部分是公司登記,在商業司登記項目有做變更才需送件,至於前端的投資看新聞報導也沒有講得很清楚,目前可能透過案件送進來,才有辦法針對公司送來的資料去詢問它,以及根據事實作認定。案件還沒送進商業司,商業司會去了解狀況。

至於是否涉及中資,劉雅娟說,依照《兩岸條例》必須送審。關於蘋果聲明提到已完成交接,她表示,它的母公司在香港,臺灣是分公司,交接部分是香港母公司還是臺灣分公司,或交接部分是香港母公司對臺灣分公司的影響,都需要了解。

文化部強調,有關蘋果新聞網交易案,須在符合臺灣相關法令前提下進行,文化部將密切配合有關部會後續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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