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國安法修法 擬20日拚三讀
立法院長游錫堃於18日下午召開朝野黨團協商,關於嚴懲中國經濟間諜的《國安法》修正草案和《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條文均照初審時意見通過,預計在20日拚三讀通過。
立法院長游錫堃18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攸關嚴懲中國經濟間諜,保護臺灣科技研究成果的《國安法》修正草案和《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在會中對於多數條文並無太大爭議。
而在協商過程中,有鑒於雖然現行國防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契約已明定限制中國產製,但仍發生廠商以中國製贗品交貨,可能有危害國防軍事戰力、國家安全之虞。
民進黨團參考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的規定提出修正動議,增訂為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的安全,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的採購廠商,履約時不得交付或提供原產地、國籍或登記地來自中國、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的產品或服務。
違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千萬元以下罰金,若犯罪者所得利益超過罰金,可以所得利益2倍到10倍酌量加重。對於民進黨團所提的修正動議,在場的朝野立委未表示不同意見。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第六條提到,政府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設管制區。他認為山地管制區是戒嚴時期產物,現在政府都在開放山林,山地管制區的字眼應刪除。內政部則回應,會逐步縮小。
協商到最後,朝野仍有部分無法達成共識,會議主席游錫堃宣布保留,預計將在20日立法院院會處理《國安法》修正草案時,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