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起三對象快篩陽即確診 指揮中心公布通報流程

5月12日起,居隔、自主防疫、居檢等3類對象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指揮中心公布5步驟通報流程。(中央社)
5月12日起,居隔、自主防疫、居檢等3類對象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指揮中心公布5步驟通報流程。(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

自5月12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3類對象快篩陽性,可由醫師認定確診,不用經過PCR採檢。指揮中心11日公布通報流程,包括快篩陽性後,須在檢測卡匣(片)上寫上姓名及檢測日期,與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後,將照片上傳,配合醫師視訊評估時出示判讀為陽性的快篩卡匣。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5月12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對象等3類對象若快篩呈現陽性,經醫師認定後即可視同確診病例。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中表示,未來民眾若在「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或「7天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進行快篩結果陽性,可依步驟進行通報。

陳時中說,首先是透過遠距或視訊診療,由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結果,其次確認是民眾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是否達成共識,若有共識將由健保卡上傳陽性結果並自動通報至系統,此後民眾將在家等待地方衛生局聯繫,最後地方衛生局依規定安排至指定處所隔離並開立隔離通知書;若民眾和醫師對於陽性結果沒有共識,則通知地方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至於預約視訊診療評估前的準備事項,陳時中表示,3類對象快篩陽性後,須在判讀陽性的檢測卡匣或檢測片寫上姓名及檢測日期,與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並在預約遠距醫療或視訊診療門診時上傳照片,配合醫師視訊評估時出示判讀為陽性的快篩卡匣。

對於有民眾反映視訊診療塞車,無法及時看診、領藥。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目前地方衛生局居家照護團隊量能充足,未來居家隔離民眾可聯繫各地方關懷中心,詢問視訊門診將由哪個診所或醫院負責,可減少領藥等待時間。

染疫孕婦開放使用輝瑞Paxlovid經充分告知同意後使用

指揮中心11日公布,即起染疫孕婦開放使用輝瑞口服藥,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並獲得同意後可使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10日舉行專家會議,邀集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共同討論是否開放懷孕婦女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經討論後,得出三點決議,首先現階段輝瑞口服藥仍無臨床資料可參考,歐美國家的藥物主管機關根據動物實驗結果做出的建議也不一致,評估仍須個別考量用藥益處與未知風險。

羅一鈞表示,經評估為提供臨床醫師裁量空間,同意將懷孕納入適用輝瑞口服藥的重症風險因子,同時新增注意事項,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的臨床資料,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

另外,羅一鈞也說,基於藥物安全性考量,默沙東口服藥「莫納皮拉韋」仍不建議用於孕婦,相關指引與藥物領用文件將一併盡速修訂。

開放民眾自用輸入快篩  即起至6/30

因應快篩需求增加,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開放民眾免專案輸入個人自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每人不超過100劑,免申請專案核准,每人限輸入一次。

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民眾自行輸入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僅供個人防疫使用,不得販售。建議選用「家用」檢驗試劑產品,不限為衛福部核准的緊急授權(EUA)產品,惟使用產品前,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用途、使用方式、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

另民眾自行輸入非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檢測結果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依據,其產品安全及有效性需由民眾自行負責。

吳秀梅提醒,輸入自用快篩不得轉賣,否則非醫療器材商販賣醫療器材,可裁處新台幣3萬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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