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燒淫書積功德 石韞玉得中狀元
現代人有色情影音,古代也不乏色情小說,比如《金瓶梅》等。據歷代禁毀書目所載,這類小說大概有150到200種,作者大多不可考,著實害人不淺。
清朝不止一次嚴格查禁色情小說,如果販賣色情刊物,將被杖打一百、流放三年。民間也有一些有識之士對淫書達到「深痛惡絕」的程度,看到這類書籍就銷毀。比如清中葉名叫石韞玉的讀書人。
士人家中設焚燒爐 淫書一律燒毀
蘇州府吳縣人石韞玉(1756—1837),年輕人就酷愛收藏書籍。乾隆三十九年(1774)十九歲時,石韞玉赴金陵(今南京)參加省試,在金陵書市購得《史記》一部,大喜,回家後,每天躺在床上讀之,樂而忘疲,往往讀個通宵達旦,他花了三個多月將其讀完。其後他的藏書越來越多。
不過,他對淫詞豔曲等書深惡痛絕。他專門在家中設置了一個焚燒爐,名曰「孽海」,凡是看到淫詞豔曲壞人心術與詆毀名教的書籍,他就買回家,都扔到爐中燒毀。如此燒了十幾年。陳康祺在《郎潛紀聞》中說「韞玉以文章伏一世,其律身清謹,實不愧道學中人」。
乾隆五十五年(1790)恩科,石韞玉考中狀元,從此進入官場,先後任福建鄉試正考官、重慶府知府,最後官至山東按察使。清代文學家、曾做過知府的梁恭辰認為這是他燒淫書、積功德所致。
正要燒金瓶梅 滑出一張千兩銀票
與石韞玉燒淫書得福報類似的,還有揚州王姓書生。《耳郵》卷四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揚州王生,平素為人剛正,如果聽到非禮之言,則馬上掩耳離開。如果看見淫書淫畫,哪怕是別人的,他也要奪過來燒掉。
光緒二年(1876)秋,王生打算去參加省試,但卻苦於囊中羞澀。他向一些朋友借貸,也沒有結果,因此悵然返家。返家途中,忽見地攤上擺著一本書,他拾起一看,原來是《金瓶梅》。他大怒道:「這種書還公然出售,豈有此理!」幸好他身上還有一些銅板,他遂將書買下。
回到家中,王生讓妻子取來火盆,正打算將書扔進去,忽然有一張紙從書頁中滑落,原來是一千兩銀票。夫婦二人十分驚訝,遂仔細檢查書籍,又找到了一封信函。王生讀罷笑道:「這是貪官受賄的錢啊,用之無妨。」其後,他得以赴試。◇
參考資料:《履園叢話》 《耳郵》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