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聯手 任意傾倒廢棄物犯嫌落網
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田中警分局偵辦南投縣名間鄉地區與彰化縣二水鄉交界路段傾倒廢棄物案件,循線查獲犯案的陳姓男子,26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南投縣名間鄉松柏嶺地區與彰化縣二水鄉交界之豐柏路邊坡,日前遭不法業者傾倒廢棄物,田中警分局獲報後,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
警方表示,遭傾倒地點為豐柏路段,地處偏遠,附近鮮少住家,也無路口監視器,警方會同彰化縣環保局至現場勘查,並數次至邊坡下方翻找可供追查之廢棄建材,另調閱距案發地周圍數百公尺之監視器影像,過濾、清查上百部車輛,終緝獲陳姓犯嫌(52歲,竊盜、毒品前科)到案。
田中警分局長林詔徹表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不肖業者為圖一時方便及牟取暴利,任意傾倒廢棄物,造成環境汙染及周遭農民的損失,警方絕對依法加強查緝偵辦,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