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香港人士卻持海外物業 人權組織籲制裁港高官議員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香港監察資深政策顧問古德曼(Sam Goodman)表示,團隊花了一個月,翻查所有香港行政會議成員和立法會議員的個人利益申報資料,得出前述結論。
9個行政會議成員包括: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前香港大學校委員主席李國章、港交所主席周松崗、金融發展局主席史美倫,以及行會非官守成員陳智思;12個立法會議員包括主席梁君彥、霍啟剛、田北辰和林新強等。
香港監察表示,所有被點名的21人都曾宣誓效忠北京,公開支持《港版國安法》,並以打擊「外國勢力」為名,持續打壓香港社運人士、新聞自由和公民社會。
香港監察認為,這些嚴重侵害人權的官員和議員在海外持有物業,是「言行不一的虛偽行為」,因此建議各國考慮審查香港官員在當地的資產,並仿效針對俄羅斯寡頭富豪的方式,制訂制裁名單。
流亡澳洲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峰也呼籲自由國家的領袖,不要繼續讓這些侵害人權的人,利用他們國家的自由隱藏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