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確診校長沒等採檢結果就外出 縣府裁罰15000元

【記者呂適約/綜合報導】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縣20日電)嘉義縣昨天出現2例確診案例與13日參加喜宴案接觸者有足跡重疊,其中一人是秀林國小校長,嘉義縣長翁章梁昨表示,校長在採檢結果未出爐就參與活動將依法懲處;嘉義縣衛生局今天裁罰1萬5000元。

翁章梁昨天下午召開線上記者會,說明新增2名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案例案21916(男,73歲)、案21917(男,56歲),與嘉義市染疫男子案21792相關,都參加同一場宴席,均已送醫隔離治療。

翁章梁指出,案21917是民雄秀林國小校長,足跡遍及嘉義縣政府教育處、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南華大學及民雄鄉公所前停車場,15日參加全縣國小資訊研習、18日晚間參加民雄鄉公所舉辦的餐會。

翁章梁強調,秀林國小校長違反《傳染病防治法》36條規定,在通知採檢結果未出爐就參與活動,縣府依法懲處,並送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

嘉義縣秀林國小全校師生採檢,從昨天起預防性停課10天至3月28日。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衛生局將針對秀林國小校長裁罰新台幣1萬5000元。(編輯:陳仁華)1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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