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商出價標回 5百萬片口罩免遭銷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16日受彰化地檢署所委託的扣押物(551萬片口罩)進行變價程序,成功以80萬元由原製造廠商標回,未來將用來進行捐贈,不但為國庫進帳,也讓扣押的口罩能物盡其用。
彰執表示,彰化地檢署在109年11月間偵辦某口罩製造商,擅自製造生產「健康天使」品牌醫用口罩,最後總共扣押這家公司所生產的口罩總數為551萬餘片(包含搜索扣得口罩1,906箱〈每箱約2,000片〉及扣押違法販賣而事後回收之口罩約169萬餘片)。由於所查扣的口罩其實已符合醫療口罩的要求,但因未經衛福部許可,彰化地檢署為避免造成資源浪,因此囑託彰化分署進行該批口罩變價程序。
彰化分署受囑託後,考量到待變價的口罩數量極為龐大、產品種類複雜,在考量節省成本的前提下,決定以通訊投標方式對所委託變價的口罩進行變賣程序,並於16日下午3時整,在彰化分署大會議室進行現場開標。
彰執指出,當日下午2時許,彰化分署執行人員到彰化光復郵局的郵政信箱領取這次的投標書,一共有3份投標書。承辦人員將所有投標書都取回後,投入放在彰化分署大會議室的標匭,並在3點整公開進行直撥開標。最後該次口罩變賣由原製造該批廠商以80萬元得標。
由於該公司身分特殊,因此彰化分署於開標當場,立即現場以電話聯絡該公司之馮姓襄理,詢問該公司購回這批口罩的用途。馮襄理則回答,該公司購回的目的有二,一是要進行捐贈,另外則是要維護該公司的品牌形象,不希望該公司名義的口罩在市場流通。彰化地檢署代表在詢問後,認為其動機合理,因此同意由該公司得標。彰化分署承辦人員也立即在宣布得標後,通知該公司必須在7日內繳納尾款。將待尾款繳納完畢後,再將口罩由拍定人占有。
彰執強調該次彰化分署與彰化地檢署再次成功合作,不但為國庫進帳80萬元,更讓551萬口罩能免於被銷毀浪費之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