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挪用加菜金遭判刑 立委要求研議非常上訴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少將前參謀長韓豫平因使用演習加菜金,招待部屬的3名妻兒,核銷2,880元,被依貪汙罪判有期徒刑4年6月定讞。多位立委9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救濟可能,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會指示最高檢察署審酌,研議是否符合非常上訴要件。
依最高法院判決,韓豫平被控在2015年挪用漢光演習的加菜金2,880元,用來支付花防部指揮官招待部屬與家人吃海鮮的費用,日前依貪汙治罪條例之軍人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4年6月定讞,事後有多位立委出面聲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9日邀請蔡清祥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立委陳歐珀表示,前立委林益世涉貪,收賄6,300萬元,判刑4年10月;韓豫平以漢光演習的加菜金2880元招待部屬妻兒,判刑4年6月,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
立委陳以信質詢時則表示,根據國防部擬定的「加菜金處理作業規定」,錢不可用於民間人士,但規定並未強制民間人士不可以吃用加菜金買的食物。
陳以信質疑,2013年時前澎防部某中校組長,因挪用加菜金1萬元私人飲宴,判2年、獲緩刑,這與韓豫平案件相比,判決差別太大;要求法務部應該要提起非常上訴救濟,全國都在看法務部如何決定。
蔡清祥回應,韓豫平的案子法官如何審理,他並不知情,但提起非常上訴是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的職權,他會將立委的意見轉達最高檢察署,由檢察官審酌提出非常上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