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盼提升家事移工薪資 勞動部:研商中
移工團體台灣移工聯盟8日表示,台灣家事移工多由女性擔任,家事移工卻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每月薪資僅新台幣1萬7000元,呼籲能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勞動條件。對此,勞動部回應,考量國內薪資環境變化,目前也正持續與移工來源國研商,將在兼顧移工權益與雇主負擔下,調整家事移工薪資。
台灣移工聯盟等團體8日到勞動部前舉行「家務移工沒保障、中階永居都是空」記者會,要求政府改善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
台灣移工聯盟指出,家事移工多年來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根據勞動部的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家事移工去年有高達74.3%表示假日都沒有放假,若排除(中共肺炎)疫情影響,往年也有高達34%都沒放假,推估全臺約7萬名家事移工長年都沒有休假。
另外,今年基本工資已經到每月薪資2萬5250元,但家事移工仍停留在1萬7000元,至今與基本工資的差距已經到8250元,家事移工薪資與基本工資差距越來越大,差額已經創下歷史新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陳容柔認為,家事移工現在的聘僱成本都由個別家庭負擔,但家事看護工應納入長照資源,包括,政府社會福利資源、社會福利制度等,由長照機構聘請家庭看護工,就能讓外籍勞工有法令勞動保障、雇主及受照顧者也可獲得完善照顧品質等目標。
陳容柔也說,長照制度目前仍尚未健全,過去也曾提出《家事服務法》盼能保障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不過至今多年仍沒有訂定,政府僅在今年提出「移工留才」方案,實際上卻是許多雇主不願意或沒有能力用2.4萬薪資聘雇家庭看護工。
陳容柔說,台灣需要這麼多看護,但政府卻不去探討家事移工不留台灣最主要因素就是勞動條件太差,其實只要改善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移工自然會留下來,根本不需要政府提出「移工留才」方案,呼籲先改善制度性問題、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事移工有基本工資、工時限制、休假等基本保障,再讓政府長照資源進入有需求的長照家庭中。
提升家事移工薪資 勞動部:研商中
針對移工團體訴求,勞動部回應表示,家事移工因工作型態、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與受僱於勞工明顯不同,適用《勞動基準法》有窒礙難行之處,而各界對推動專法現階段也沒有具體共識,後續將就各相關議題,循序推進各項家事移工權益保障措施。
勞動部表示,為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權益保障,目前已規定外國家事勞工來台工作前,應與雇主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約定事項包含雇主應提供足夠休息時間、每7天應給1天休假。
此外,為了提升家事移工薪資,考量國內薪資環境變化,目前也正持續與移工來源國研商,將在兼顧移工權益與雇主負擔下,調整家事移工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