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停電養殖業損失慘重 屏東立委組律師團求償
三月三日大停電造成屏東養殖業損失嚴重,立委周春米4日會勘鹽埔牛蛙、里港泰國蝦等養殖戶後表示,將組律師團協助受災戶向台電求償;立委鍾佳濱也呼籲行政院責成農委會、漁業署,儘速展開調查統計相關農漁損失,硏議「專案補償」。
周春米表示,因3日台電發電廠的人為疏失,停電後,養殖池內因無法保持流通、乾淨的水源和空氣,導致鹽埔、里港等養殖水產翻肚死亡,每戶損失從數十甚至到百萬元以上之譜,心血付諸東流。
周春米說,過去莫拉克風災時雙園大橋斷橋案,就曾經組成律師團協助家屬求償,這次停電的事故,也希望憑藉上次經驗,由司法途徑幫助受災戶。
立委鍾佳濱4日也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上,呼籲行政院硏議「專案補償」,他表示,由於「斷電」非屬《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規範的「天然災害」而無法救助,行政院須回歸到經濟部、台電以用電戶「專案補償」方式進行,不須拘泥前述辦法要求有養殖登記證之規定。
鍾佳濱表示,台電因人為事故造成電網跳脫,全台大停電,除工業用戶、一般家庭用戶受影響外,漁業養殖業者原需要24小時打氣的魚塭,因斷電水車停止,導致魚蝦缺氧死亡,也有活體搬運車因無法裝卸,整車損失。
鍾佳濱指出,縱使業者有備援的發電機及油料,仍有業者因停電時間過長,油料耗盡,卻一時找不到有供電維持營業的加油站,導致災損;顯示國營事業的公共維生系統在應變突發狀況上,沒做好橫向整合,才會出現「沒有電、沒有油、沒有通訊」的情況。
鍾佳濱說,台電除將自己視為製造商,進行發電、賣電業務外,不應忘記在電業法修正後的「輸配電商」的身分,「輸配電服務不中斷」就是台電的責任,不能只「減價」、「優待」電費九折或八五折,而應對用戶因送電瑕疵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