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永居方案 最快4月底上路
臺灣勞動力短缺,移工來臺限定最長僅12~14年。政院17日拍板「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放寬移工轉銜技術聘用門檻,在臺工作滿6年移工,以及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者,可由雇主申請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再工作滿5年就能「移工變移民」申請在臺永久居留。最快今年4月底前正式生效。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臺灣開放移工30年,在臺移工近70萬人,全世界都在搶人才,但移工受限於臺灣法令規定,達到一定時間就要離臺,等於白白把人才送給別人、幫別人訓練中階人才,非常不划算。許多外籍學生來臺歷練,對我國認同、也熟悉我國文化,應優化各種條件,提高誘因,留下人才。
蘇貞昌表示,希望今年4月以前,留才久用方案能正式上路,目標在2030年資深移工能達8萬人、僑外生8萬人。
據統計,國內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漸擴大,去年缺工達到13.1萬人,移工在臺工作有年限,工作6年以上人數逐年遞減,占移工33.7%,9年以上更驟降至11.7%。目前在臺工作滿6年的產業移工有12.2萬人,社福移工則有8.4萬人。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表示,產業一再反映,優秀資深移工受限《就業服務法》工作年限限制,且日本、新加坡正積極延攬優秀外國技術人力。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適用對象,包含在臺工作6年以上移工或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符合薪資條件、技術條件者,均得由雇主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初步開放包含產業類:製造業、營造業、海洋漁撈、農業(限外展和農糧),以及社福類:機構、家庭看護工,及其他經部會指定的國家重要產業,未來亦將視需求開放業別。
為提升整體薪資水平,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已訂定薪資門檻,產業類月薪3.3萬元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以上;看護每月經常薪資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2.4萬元以上。產業類要有專業證照等,社福類須通過語言測驗。
符合資格者,可由雇主申請轉銜中階技術工作(薪資門檻應達3.3萬元以上),每次許可3年。此外,為避免排擠國內人才,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25%,移工、中階人力與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不超過總員工50%。
此外,移工轉中階技術人員滿5年,符合每月總薪資5萬500元以上,或取得乙級技術證明,得申請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