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酒協助購入立陶宛酒 立院法制局︰外交部應設專責基金
立陶宛因為挺臺遭中共打壓,台灣菸酒公司轉購2萬瓶立陶宛蘭姆酒。立法院法制局認為,台酒協助政府解決外交困境,但運作應制度化,建立績效監督機制;對於相關外交事件未來可能再發生,建議外交部研究成立專責基金,因應涉外事件緊急需要。
立陶宛因與臺灣雙邊關係提升,引發中共強烈抗議並打壓。2021年底立陶宛外銷中國,一批2萬瓶的蘭姆酒遭到中共「貿易報復」,無法在中國入關,漂流在海上,臺灣駐立陶宛代表處出面與財政部接洽,最後委由台灣菸酒公司協助購入轉售。
針對台酒轉購立陶宛蘭姆酒事宜,立法院法制局近期提出議題研析建議,政府1999年制定《菸酒管理法》,開放菸酒可自由買賣,2002年改制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菸酒買賣更加自由競爭。
研析提到,立陶宛蘭姆酒事件,最後委由台酒協助購入轉售。雖協助政府解決外交困境,國營事業可予以配合,但菸酒買賣已自由化且公司化,菸酒買賣要繳菸酒稅,菸酒公司是以營利為目標,盈虧也要對股東負責,建議菸酒公司運作應制度化,即使須配合政府政策辦理,仍須建立績效監督機制。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立陶宛2萬瓶蘭姆酒遭中共貿易報復,而漂流在海上,政府適時協調台酒協助購入轉售,但在兩岸外交競爭日益激烈下,此類事件可能還會發生,建議外交部研究成立專責基金,因應此等涉外事件之緊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