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分局警專實習生實務體驗 成功尋獲幼童
桃園市中壢區有一名3歲小男童趁著在自助餐店工作的媽媽忙家煮菜時,偷溜出自助餐店玩耍,自己走到50公尺外的速食店買飲料,巡邏員警接獲通報趕到,男童無法清楚表達,員警決定先將他帶回警局,警方先請勤指中心通報各所周知,沿路詢問店家及請里長廣播,媽媽聽到里長廣播,才趕來派出所認領,結束一場虛驚。
中壢派出所警員陳煥文、葉沛澤及實習生陳子堯,接獲中正路上的速食店家報案,稱有1名幼童獨自在店門口徘徊許久,身邊並無親屬照護,擔心孩子發生危險,故請警方到場協助,熱心的速食店員先拿自己的手機給男童看卡通影片後情緒才較穩定,員警抵達時發現男童身上衣物相當乾淨,研判應該是住在附近跑出家門迷路。
警方上前詢問小男童,因年幼、慌張無助無法向警方表達去處,並嚎啕大哭,中壢所員警葉沛澤已升格為二寶爸,駕輕就熟的上前抱小男童,告知要帶他去找媽媽,小男童才止住淚水坐上巡邏車,即帶返駐所安置,抵達派出所後所內多名男、女員警都溫馨關懷照料。
警方隨即通報附近石頭里長,協助廣播協尋,警方也沿路詢問店家依其特徵找尋男童住處和親人,後其母親黃女(38歲)因在火車站附近的自助餐店擔任幫廚工作,在發覺小孩不見時,正沿途詢問店家,其自助餐店老闆得知警方及里長廣播的訊息即通知男童的媽媽,男童母親獲報後趕來派出所,兩人緊緊相擁並表示:「感謝警方沒讓小孩在外受涼」。據黃女說明,因她為單親,帶著幼兒在自助餐工作,當天早上正在忙煮菜,男童卻趁隙溜出自助餐店,並跑到周邊的店家遊玩,幸好被好心民眾和員警發現,才沒有發生意外,並向警表示保證不會讓此事再度發生。
陳姓實習生表示,雖只是在實習期間,但他仍秉持如同正式服勤的熱忱,故看到學長尋獲該名稚童案則體會到警察為民服務本為職責,而在面對警察工作實務上的民生百態,為達最好的處置效能,仍需警民通力合作,也期許日後警職工作上能幫助到更多民眾。
中壢分局長林百祿表示,中壢分局有多名警校實習生分配在各個派出所實習中,每位實習生都是經過嚴格訓練及考試,才能投入警界打擊犯罪,為民服務。
中壢警呼籲預防兒少失蹤,家長可掌握「2不、3要」原則,「2不」:不要讓孩子離開視線、不要獨留孩子在家或車上;「3要」:教導孩子走散要留原地大聲喊叫、失蹤要立刻報警不遲疑、平日要拍照記住孩子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