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違規小廣告最高罰30萬 環保地政聯手取締
升格後的桃園市房地產業蓬勃發展,業者為節省銷售成本便宜行事,常任意於電線桿、燈桿、交通號誌牌(桿)、電箱等公共設施上張貼違規小廣告,已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及交通安全。環保局為消除違規小廣告,查獲房仲業者任意張貼小廣告違規事證屬實者,除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停話,也將移請地政局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罰6萬元以上到30萬元以下罰鍰。12月份已經查獲一件,相關裁罰程序目前進行中。
桃園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違規廣告物衝擊市容觀瞻,不肖業者多利用深夜或清晨四處張貼,實在是抓不勝抓,不過張貼廣告的行為除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跟電信法以外,如果銷售的房仲業廣告單上沒有註明經紀業名稱,也違反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可裁罰6到30萬元罰款,遠超過廢清法最高罰6,000元10倍之多。
為杜絕違規小廣告,環保局在查證停話處分的同時,也查詢是否為不動產經紀業所銷售,就在110年12月,稽查人員依據違規小廣告上的電話,詢問並確認屬某房仲業的銷售專員,且廣告單上未登載經紀業名稱,已觸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法條,同時移請地政局依法裁罰,這案將處以6萬到30萬的罰鍰,藉以警惕房地產經紀業者。
呂理德說,桃園市的廣告物管理分別採取合法疏導、全民參與及勤查重罰以等三大面向措施。其一在「合法疏導」上,設有公設廣告欄及路燈桿懸掛廣告物等合法宣傳管道,並透過地政局及房仲業、不動產經紀業公會廣為宣傳;其二在「全民參與」方面,推動「撕小廣告換好禮」活動,鼓勵市民朋友一起撕除小廣告,110年市民一共協助撕除161萬張廣告物,兌換了40萬3,700元的市民卡加值金或禮券;最後在「勤查重罰」執行上,環境清潔稽查大隊不僅成立重劃區稽查取締專案,不分平假日加派人力執行違規廣告物稽查處分與清除,統計110年全市共清除約278萬件,依電信法停話處分約6,600件,廢棄物清理法處分約726件。
環保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針對違規小廣告勤查嚴辦,觸犯如「廢棄物清理法」、「電信法」以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法條祭出重罰,勢在必行。環保局再次呼籲各房仲業者及所屬加盟店,如有廣告行銷需求應善用合法管道宣傳,或是付費申請公有路燈桿或公設廣告欄合法張貼廣告,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一起共同維護桃園市容環境,攜手創造乾淨城市及企業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