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八大免疫功能不全者 建議施打「加強劑」

指揮中心23日建議八大類免疫功能不全者接種第三劑「基礎加強劑」,與第二劑間隔28天。(中央社)
指揮中心23日建議八大類免疫功能不全者接種第三劑「基礎加強劑」,與第二劑間隔28天。(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表示,不同於一般民眾接種第三劑的「追加劑」,建議八大類免疫功能不全者接種第三劑「基礎加強劑」,與第二劑間隔28天後,在病況穩定的前提下經醫師評估後即可施打任何取得EUA的疫苗,且莫德納應施打「全劑量」。

馬偕兒童醫院醫務部主任邱南昌說明,一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癌症患者、器官或幹細胞移植患者、中度或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血液透析患者、HIV陽性患者、正在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治療、6個月內接受化學或放射性治療,以及其他經醫生評估免疫不全或低下者,由於施打疫苗後產生的保護力不足、抗體持續時間短,是高風險族群。

指揮中心建議,上述八大類人在病況穩定的前提下,應在兩劑基礎劑以外給予「加強劑」。邱南昌表示,「加強劑」不分廠牌都可接種,但由於AZ疫苗的免疫反應較低,建議接種莫德納、BNT或高端,若先前對這三個廠牌有嚴重不良反應者,經醫師評估後也可接種AZ。

而與一般民眾接種第三劑(追加劑)不同的是,邱南昌說,接種第二劑後間隔28天即可接種,若有特殊情形也可在25天後接種;且一般追加劑接種莫德納的劑量,只需半量即可產生很好的免疫加強反映,但針對免疫功能較差者,基礎加強劑應打全劑量,才會有較好的效果。

而對於參與尚未取得EUA的疫苗試驗計畫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若要退出試驗計畫,可與臨床試驗研究單位討論,經醫師評估也可接種其他廠牌疫苗,建議與最後一劑間隔28天;若經醫師評估不適合再施打其他疫苗,則與一般不適合接種民眾相同,須以快篩或PCR篩檢取代疫苗接種證明。

至於退出試驗疫苗者接種追加劑是否會有過強的免疫反應?邱南昌表示,追加劑主要是確保退出試驗者能得到有效的免疫反應,但目前沒有相關資料,後續會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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