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修法 政府機關也能發行永續債券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為發展永續金融,櫃買中心在16日表示,擴大我國永續發展債券發行人範圍,參酌歐盟綠色債券法規草案等國際規定,建立我國永續發展政府債券櫃檯買賣制度,並於12月16日公告實施。

櫃買中心在今年4月29日公布施行「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建立永續發展債券制度專板,截至12 月15 日為止,流通在外檔數及餘額已達 84 檔 及 2,607.97 億元。

為擴大我國永續發展債券發行人範圍,櫃買中心再度修法,建立永續發展政府債券櫃檯買賣制度。

櫃買中心表示,這次修法內容,包括:政府機關應於永續發展債券發行前訂定投資計畫書,並取得投資計畫的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再向櫃買中心申請永續發展債券資格認可,且須於債券發行後揭露資金運用情形及其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

他們說,在投資計畫書及資金運用情形的評估意見或認證報告部分,參考歐盟綠色債券法規草案,除可由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外,也可由審計機關或發行人指定具獨立性的其他政府機關組織出具,與國際市場發展趨勢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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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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