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年詐6.6億 七成受害者逾60歲

刑事局12月12日指出,檢警使用的正版傳票上並無「抗傳即拘」字樣,是歹徒偽造成民眾恐慌所為。(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12月12日指出,檢警使用的正版傳票上並無「抗傳即拘」字樣,是歹徒偽造成民眾恐慌所為。(刑事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

刑事警察局12日指出,今年截至11月止,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案共有1,013件,累計財損金額達新臺幣6.6億元,且受害者有七成為60歲以上長者。呼籲民眾接到類似電話應先查證,若聽到「至超商收公文、繳保證金」或匯款至「個人帳戶」,就一定是詐騙。

據刑事局統計,今年1至11月共發生1,013件「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案」,較去年同期的942件增加7%;累計財損金額高達新臺幣6.6億元,較去年同期的5.8億元增加約12.12%。刑事局預防科表示,此類詐騙手法相當常見,但歹徒刻意鎖定辨別能力較薄弱的無業或退休年長族群,趁白天撥打室內電話行騙,60歲以上受害者約占七成。

此類「假檢警」詐騙手法是高齡長者最易遭詐的手法之一,刑事局提醒,民眾如果接到自稱醫院、銀行、公務機關人員來電,告知「個人資料被盜用、信用卡被盜刷、涉及刑案」時,應立即向該單位查證;其次,若對方要求「至便利商店接收傳真公文、繳交保證金」或匯款至多個不同的「個人帳戶」,就一定是詐騙。

至於假檢警詐騙中常使用的道具「假公文」,則包含「交保金收據」、「刑事傳票」、「監管科收據」等。刑事局指出,假檢警採用的「交保金收據」可能仿自國庫存款收款書,但該文書僅提供具保人繳款用,與詐騙集團佯稱提交保證金以證明自身清白無關。

而所謂的「刑事傳票」,刑事局分析,不論是機關名稱或格式都與正版不同,且正版傳票上並無「抗傳即拘」字樣,是歹徒為了造成民眾恐慌所為。第三,雖然詐騙集團常以地檢署「監管科」的名義要求民眾交付現金監管,但事實上檢察機關並無此單位,更不會以科室名義對外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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