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釐清權責 勿讓導護成肉盾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右)、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左)6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中央社)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右)、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左)6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高雄一名教師日前於執行導護工作時,不幸遭自小客車闖紅燈撞飛重傷昏迷,引起各界譁然。立委邱臣遠表示,政府應檢討學校周圍斑馬線及交通號誌規定,釐清導護權責並加強保障,勿讓交通導護者深陷道安危機,從兒童後盾淪為「肉盾」。

據教育部統計,近3年有關學校導護志工、教師、警衛等執行工作所致的交通意外,共計11件、13人,導護工作者擔起保護孩童道安重任時,自身面臨的道安風險反而受到忽略。邱臣遠6日偕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新北市光興國小家長會委員李金壖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校園導護工作權益。

邱臣遠表示,交通部應盡速從改善校園交通做起,檢討修正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條文,放寬學校周圍設置斑馬線及交通號誌的規定,讓導護工作更安全順暢,相關單位應盡速釐清導護工作者的權責範圍,並加強保障,讓導護工作成為學生後盾。

林碩杰表示,指揮交通是很專業的事,應該讓專業的來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指出學校導護老師不具備指揮交通的權利,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應屬於交通警察和義交,因此全教產呼籲,除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透過修法由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並建議透過科技執法、加重罰則。

林月琴指出,校園運動傷害及交通事故是學生傷害的主因,而韓國於2011年就通過法規,明定車輛在學區範圍內違規造成人員傷亡,相關罰則、罰金會加重,臺灣應該考慮朝此方向進行修法。

對此,交通部道安會組長徐台生回應,將針對通學巷、通學步道等研擬改善方案,也要求各縣市提出改善計畫,屆時將在道安會報上檢討。教育部學安組專委邱秋蟬則表示,教育部會跟警政單位協調溝通,做好橫向溝通,並研擬如何加強導護教師的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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