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再發聲明盼復飛 王國材:撤照已是事實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遠東航空在2019年底時無預警停飛,遭民航局撤銷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17日主張民航局違法撤照,要求復照,否則將申請國賠50億元,民航局長林國顯則強調是依照《民航法》廢照;18日張綱維再發聲明駁斥,並喊話交通部和解,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沒有復照問題,撤照已是事實。

遠東航空在2019年12月12日向民航局提出,隔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2020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也裁罰遠航新臺幣300萬元。但張綱維指出,是下屬未經他授權,就對外宣布「暫時停飛」所有航線。

張綱維18日再度發出聲明,交通部訴願會11名專家學者,在去年5月26日的「決定書」就說明,遠航撤照權限在交通部,民航局處分違法無效予以撤銷。

張綱維說,民航局是以遠航未依法預告逕行停業,撤銷遠航航線與航班及運輸業務許可證。民航局裁處如為適法、合法,何須再由交通部補正程序?更何況他經歷財務困境,隨即對屬下的烏龍作出緊急因應,主客觀均無停業之意思表示,民航局行政裁量的理由與事實不符。

張綱維表示,若不允許遠航復照再依程序復航,將依照《國家賠償法》,民航局違法導致遠航公司權利遭受損害,2019年12月13日拒絕遠航航班復飛申請起算,至2020年6月19日交通部廢照為止,期間6個多月之損失約50億元,皆由民航局賠償。

張綱維在聲明中指出,交通部受民航局誤導對遠航撤照之行政疏失,遠航循司法程序救濟,目前仍在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並提醒交通部官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應體恤企業面臨大環境遽變遭遇危機的艱辛,以及近千名員工及其家庭生計,和解是最佳途徑,別讓自己違法之過失由全民買單。

王國材針對此事受訪表示,遠航被民航局撤照,沒有復照問題,已經撤照是事實,張綱維認為要怎麼處理是他的權力。他強調,民航局撤照也是有經過行政程序,最後才撤照,尊重民航局處理。◇

延伸閱讀
高鐵宜蘭站址增第5折衷案
2021年11月17日 | 2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