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禁法輪功學員 律師:中共嚴重違法
近期,中國網站發布多個教師招聘公告,並明示法輪功學員不得應聘。現居美國的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告訴《大紀元》,這是嚴重違法行為,法輪功學員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021年9月,〈2021年台安縣高級中學校園招聘和中小學教師招聘考核公告(第二批)〉顯示,要求應聘者提供未習練「法輪功」證明,證明需加蓋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街道、社區)的公章。
2021年7月,〈2021年秦皇島北戴河新區教師招聘公告〉表示,「參加過法輪功等X教組織的」,不得應聘。
2021年7月,〈2021年成都市新都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公告〉,在「政審考核表」部分要求填寫:是否「法輪功」練習者。
吳紹平告訴《大紀元》,中國的教師招聘公告明示法輪功學員不得應聘的行為,「違反了《憲法》、《教師法》、《就業促進法》」。他表示,中國《憲法》第42條規定,公民都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就業促進法》第3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
吳紹平說,「不僅僅是就業歧視,實際上是侵犯了最基本的人權——宗教信仰自由。在就業上,排除法輪功學員群體,不允許他們成為教師,這侵犯了人的生存權、發展權。」
「只要具備了《教師法》認定的資格,擁有相應的學歷,就可以成為一名教師。不能因為宗教信仰,而去剝奪他從事相應(教師)職業的機會。」他說,這些招聘公告顯示,「中共講依法治國,是一個巨大的笑話。」、「實際上,把法律架空了,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他表示,這些招聘公告能夠在中國的網站上系統性發布,實際顯示是對法輪功的「系統性的政治迫害」;「如果不是政治迫害,這些違法行為不可能遍地開花。」、「法輪功學員,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同時,要求撤銷這些違法的招聘啟事。」
中共迫害法輪功22年來,教師一直是中共重點迫害的群體。
受迫害者的自白
現居美國紐約的原湖南省小學一級教師、法輪功學員王福花告訴《大紀元》,她對中國發布此類歧視教師法輪功學員的招聘公告,並「不感到奇怪」,因為「中共在迫害初期,就是這樣做的」。王福花本人因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2000年6月被湖南郴州市棲鳳渡煤礦子弟學校開除教師公職。
2000年5月3日上訪期間,王福花在北京天安門前門派出所還遭到「背寶劍」的酷刑——「一隻手從腰部往上,一隻手從肩部往下,強行把二隻手用手銬銬起來,那胳膊像要斷裂一樣劇痛。不僅如此,要站成馬步站樁的姿勢,而且一個警察不時地搖晃我的手,時不時地打一拳,捶一掌。越搖手銬越緊。另一個警察一腳把你踢倒。踢倒之後,還讓你馬步站樁站好。頭還要往上仰起來。」她說。
「手銬卡得越緊越痛苦。無法言喻的難受。一顆顆汗珠冒出來直至濕透了全身。」與此同時,警察還強行把點著的香菸,塞到王福花的鼻孔裡。王福花介紹,「一個小警察點一支菸,說『你們法輪功,不是不抽菸嗎?我就讓你抽個夠。』」、「菸嗆著,夾著淚水、汗水…」
王福花表示,她周圍的教師法輪功學員,也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工作上的威脅是首當其衝,比如:「湖南郴州市北湖區幼兒園老師范麗英,不給上崗,安排打掃衛生;蘇仙區(坳上)中學段小英,也不給上崗;安仁縣中學老師何蒼白,既不讓上課,也不安排其它活兒,但要求去學校報到,受到老師和學生的嘲笑。」
原雲南楚雄高級技工學院的大學教師唐蕊,稍早也告訴《大紀元》,她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判刑兩年,送入雲南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期間,被學校非法開除。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的執行主任Levi
Browde告訴《大紀元》,「中共在對法輪功的暴力迫害中,依賴於通過學校的課程將(謊言)宣傳灌輸給年輕人。迫害教師,是中共確保向年輕人進行宣傳的重要手段。拒絕向年輕人提供中共洗腦宣傳的教師,則面臨失去工作、自由,甚至是生命。」
中國教師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報導,2018年至2021年8月的3年多來,中國修煉法輪功的教師中至少有30人被迫害致死或因迫害離世。
湖南湘潭市教師呂松明,曾獲湘潭市見義勇為獎。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判刑3次,共計刑期14年;酷刑折磨致嚴重心衰,數十次命危;出獄時,牙齒只剩下6顆;出獄後,經常性心衰。2021年3月28日,呂松明含冤離世,年僅53歲。
四川綿陽市女音樂教師張燕,因堅持修煉法輪功,累遭綁架、非法勞教、判刑5年、解除公職等迫害,共計被非法拘禁2208天。2020年2月11日,張燕含冤離世。
2020年1月中旬,原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合作街小學校長、「區十佳優秀校長」、法輪功學員李桂榮女士,被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終年7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