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解高教沉痾 學生團體促修《大學法》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

為打造更健全、永續的高等教育環境,臺灣學生聯合會11月1日至立法院前提出修正《大學法》的訴求,希望提高學生在校務會議的比例、檢討校長遴選制度,並建請政府召開高教國是會議,解決臺灣高教長期以來的缺失;臺學聯表示,將會提出自己的草案版本。

臺學聯高教委員會主委黃彥誠表示,上次《大學法》對於學生自治、校務參與的大幅度檢討與修正,已是16年前的事。然而,近年來大學併校和校長遴選等爭議屢見不鮮,加上少子化、產學落差、學歷貶值等結構性問題,更突顯了臺灣高等教育改革的必要性。

立委范雲也到場聲援,范雲認為,大學的問題絕對不會只有學生權,但是學生的權利提升,是高教亂象的重要解方之一。她指出,高教學權相關改革草案將在本會期提出,也預計教育文化委員會能夠在明年之內,排審《大學法》改革的相關提案。

臺學聯針對《大學法》修法提出三大訴求:一、要學生賦權,提高校務會議學生比例及確立學生會法人地位;二、終結校長專權,要檢討校長遴選制度、取消一級主管校務會議投票權等;三、呼籲政府召開國是會議或論壇。

臺學聯前理事長蔡一愷進一步說明,《大學法》第15條雖然規範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得少於1/10,但實務上卻是把最低保障變成最高上限,臺學聯的修法版本主張將學生席次調整為「不得少於1/3」,落實師生共治及校園民主。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曾新元也出席記者會,他表示,關於學生所提意見,涉及諸多《大學法》條文,未來將修法討論,會擇日邀請學生共同開會蒐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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